遺產繼承的比例可以有以下幾種可能:
1. 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
2. 配偶+父母
3. 配偶+兄弟姐妹
4. 配偶+祖父母
如果被繼承人(遺產被繼承那位+死亡那位)沒有立遺囑改變比例,遺產繼承的比例為法定應繼分
所以配合剛剛的那幾種可能,應繼分為
1. 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總共幾個人,共分
2. 配偶得1/2 + 父母平分1/2
3. 配偶得1/2 + 兄弟姐妹平分1/2
4. 配偶得2/3 + 祖父母平分1/3
如果是法定財產制的情況(夫妻倆人並沒有約定書面財產用哪種制度),
那麼夫妻其中一方有權利在婚姻消滅或一方死亡時做「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也就是假設夫妻倆人結婚後一起打拼賺了3000萬,後來先生過世,
同時又有兩個小孩,此時妻子可以先做「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也就
是3000萬要分成兩份,代表夫有1500財產,妻有1500財產,
夫只有1500遺產,遺產中又平分給妻子、兩個孩子,
每人各得500萬遺產,妻子總共可以分得1500+500=2000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