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段班大學恐淪「釘子戶」私大校長建議教部「國賠」

廣告常有"投資有風險,基金有賺有賠!"

投資學校, 玩那麼大, 都不用風險管控? 拿到執照就蓋,有人保證穩賺嗎?

有賺錢自己暗幹, 賠錢就要找納稅人付,只想佔盡好處...
要是校地能轉換住宅或商業用地

巴不得本校倒閉...是吧

MPV5233 wrote:
有賺錢自己暗幹, 賠錢就要找納稅人付,只想佔盡好處...


這樣講就不對了 賠錢or加稅的時候要跳出來講

我也是誠實納稅人啊 政府把手伸進人民口袋掏錢可以嗎
放心好了,教育部鐵定會讓這些學校再狂撈一筆
方水辰 wrote:
主要是要講人口減少的事實 一個一個影響 一個一個不再是理論 而是來到眼前

人口紅利不過是藉口,廢校賺大錢才是心中所想
事實上內政部已經提出將校地轉型社會住宅傻傻上鉤了
內政部協助將校地轉為社會住宅用地,稍有常識都看得出來:
1.地目變更為住宅用地,開發後就無法再變更回來
2.社團法人變成財團法人的董事會仍然擁有土地所有權
政府對於"民辦"社會住宅如何用用多久毫無強制力
不幾年社會住宅就變回一般住宅,油水照樣以各種名目回歸董監事身上
政府也沒那麼笨~
很多皇親國戚、地方人士也是把手伸進來。
大家一起happy的概念。
慷人民之慨~~
豪哥大 wrote:
人口紅利不過是藉口,...(恕刪)
hsubruce wrote:
政府也沒那麼笨~
很多皇親國戚、地方人士也是把手伸進來。
大家一起happy的概念。
慷人民之慨~~

政府只看到眼前的問題看不到背後的問題
樂於當"推事",推著這些人辦事
那到底笨不笨?答案這麼明顯也就無需討論了
至於校地變更地目這塊大餅有人把手伸進來
有力人士既然出力又流汗,分點好處也是人之常情
重點是快點做內政部跟教育部的績效才能出來
慷人民之慨?老實說who care
按法規,私校收掉就是地方政府的。私校創立的時候法規就這樣了,景氣好,把學校當搖錢樹也不捐一塊錢,開始虧了就要政府吸收。
校董們每天都在亂扯沒退場機制,現階段退場機制就是資產捐出來,我覺得很合理,是有錢人們不接受而已。
bernoulliqq wrote:
按法規,私校收掉就是地方政府的。私校創立的時候法規就這樣了,景氣好,把學校當搖錢樹也不捐一塊錢,開始虧了就要政府吸收。
校董們每天都在亂扯沒退場機制,現階段退場機制就是資產捐出來,我覺得很合理,是有錢人們不接受而已。

私校收掉就是地方政府的?這是誰說的?
按照私立學校法71條跟74條,在這之前還有依據捐贈章程跟董事會決議吧
這裏最常舉的大學收掉的兩個例子就是永達跟高鳳
請問高雄市政府跟屏東縣政府收到了沒有?
只要學校改為社會住宅用途就符合變更為"社會福利事業"
社團法人依法繳納土地增值稅後就可以變更為財團法人
然後公家的變私人的並不太難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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