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大台北的房價,租一輩子比買房便宜,套房的貸款成數低,一百萬可能不夠,男友真的沒有結婚共識?還是因為經濟上的問題?當然,如果把買房,當作強迫儲蓄,也是不錯的選擇,但是兩人的薪水要足夠應付將來所產生的各種變化,例如小孩,教育,失業,生病,等等。如果只有你出錢,那我會建議你,用租的,自己另外存私房錢。
月入五萬,租房好了,大約一萬以下租金的房子不要拿錢幫投資客解套有一百萬的話,就留著以後結婚時,跟男方一起買房當自備款,男方有房的話那就留下來當小孩的教育基金以後結婚後,壓力就比較小了千萬不要衝動投到房子下去,那妳就準備痛苦20年…結果爽的是投資客還有樓上有人說的對,沒有結婚共識的話,就不用幫別人養老公,放生吧不要浪費妳的青春
g980160 wrote:苦惱,男友,兩人無結婚共識!...(恕刪) 聽起來像是打砲很難盡興所以想搬出去住的意思。我是覺得看妳們每個月做愛次數有幾次再來決定。剛開始在興頭上當然天天來一發:租房比上汽旅划算。如果一個禮拜1-2次:繼續住家裡偶爾上汽旅比較划算。
矮矮的心 wrote:可以知道是什...(恕刪) 自小就在台北生長,與母親兩人同住一屋,姐姐多年前嫁人,因失婚帶一孩子且工作住處都不穩,我是覺得我至少還有一份穩定的工作,想讓出我本來的房間,廣告常打著租不如買的名號,才勇於發問,買也是靠自己,老母的房是不會借我貸款的
g980160 wrote:現住新北中和母親家,因家庭因素,是外出租屋還是拿積蓄約一百買套房。苦惱,男友,兩人無結婚共識!...(恕刪) 繼續住家中就好出社會8年也30了無結婚共識就換一個套房1p算要20~25萬20p/400~500萬也只有12~13p可用,扣掉浴室廚房算3~4p,你只剩下9~10p在小更不適合了PS.叫你姐也搬回家吧,就可以把男友趕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