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ghcep2001 wrote:抗議啦!台中都更話題沒人理中區都醜成那樣圖利雙北啦⋯⋯ 台中盆地連大肚山都能蓋房子台中市實際能蓋房子的面積大概是雙北的三倍人口不到雙北的 4成 蝦米老胡、龍哥、鳳姐的,都只能耍耍嘴皮
看看這一篇吧.....http://www.dg543.com/thread-340-1-1.html官員指出,如果政府要在都更前後房屋稅上做處理,須採波動式計稅才能讓民眾接受,假設都更前房屋30坪,舊制4萬房屋稅,那在都更過後分配的房子在30坪以內仍以舊制的4萬為準,如果超過30坪則以使用新制房屋稅方式做計算。總統要求行政部門在一個月內提出明確的都更推動政策,實在非常不容易,以現階段來看,確實原有的政策還有很多需要做修正及調整,但要在一個月內提出我心想,是能夠提出什麼推動都更的政策呢?我們繼續看下去。評:先前才講說要以波動式計價,現在又要都不收房屋稅(的確誘人)乾!才過幾天就說都不要收房屋稅,叫那些著破爛房子又無法都更的人還要繼續繳房屋稅的人去吃X?
jamesrc wrote:房子建築線也是要修,不然再多容積率也是沒用.假設6米道路.6x1.5+6=15米,也只能蓋5樓建築 實施容積管制已經很多年了,還是有人認為建築物高度是以這條法規檢討.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4條建築物高度不得超過基地面前道路寬度之一‧五倍加六公尺。面前道路寬度之計算,依左列規定:(以下省略)第166條本編第二條、第二條之一、第十四條有關建築物高度限制部份,第十五條、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不適用實施容積管制地區。實施容積管制地區建築物高度的決定與否,以各縣市的都市計畫為第一優先,然後再檢討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64條及第23條的第2項,都檢討過才能決定真正的建築物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