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pirepenguin wrote:豪哥大好像也承認房市跌了。還敢再喊房市平盤嗎? 看平(不是平盤喔)不過是我的看法無所謂喊不喊~又不是潑婦罵街我的看平定義是:以奢持稅實施當月為準(2011年6月)全國平均房價在上下20%內波動*說法沒改過喔,歡迎翻舊文查證現在全國平均房價較2011年6月1日跌超過20%嗎?有的話請務必通知我,我保證表演大吃一斤(照台斤600g)給你看
靠社會宅能讓你買的比別人便宜?想太多了吧你不想跟弱勢戶當鄰居怎買便宜現有的社宅弱勢比例才一成而已租金不繳趕也趕不走,日久整個社區問題叢生弱勢戶上修到三成會怎樣?你租都怕有怪鄰居了更何況要你花錢買社宅周邊的房社宅周邊房價跌你才不會買單咧你只會往離社宅更遠些價格不受影響的地段買以後離社宅步行三天兩夜將成這些房子的賣點之一你說他會更便宜?我看是更鍍金咧而且好手好腳租六年之後也不是你的,得讓出來還給弱勢者自己最終還是要買間房如果你不介意跟弱勢為鄰那還不簡單591設定兩百萬以下搜尋馬上就能圓夢了何苦等社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社福團體:社會住宅弱勢入住比例至少30%以上時間:2016-08-25政府推動修改「住宅法」,不過內部對於弱勢族群入住比例尚未達成共識。多個社會團體今天(25日)到行政院前抗議,質疑政府調降弱勢入住比例,做法過於保守,以及授權地方政府自訂弱勢身分將陷入認定紛擾之中;抗議團體要求行政院提高弱勢入住社會住宅比例至少3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社會宅將保留三成給弱勢2016-10-21〔記者蕭婷方/台北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初審通過部分住宅法修正草案,會中針對社會住宅出租弱勢比例達共識,未來各縣、市轄區範圍內將保留卅%社會住宅給具經濟或社會弱勢者朝野立委昨達共識,將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歸納成十二項,包含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育有未成年子女三人以上、於寄養家庭或安置中心結束安置無法返家之未滿二十五歲者、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受家暴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身心障礙者、患免疫缺乏症候群者、原住民、災民、遊民以及主管機關認定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立院二讀住宅法 23日繼續三讀中央社 2016/12/20 17:48(23小時前)(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0日電)立法院長蘇嘉全今召集朝野協商住宅法修正草案,朝野共識下午院會只進行二讀,週五再三讀。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1月16日初審通過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為照顧社會弱勢居住需求,條文明定,社會住宅應至少提供30%以上比率出租給經濟或社會弱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政治人物那有差反正他們家人也不會去抽籤住社宅,只要不被社福,人權團體及輿論圍剿,搏個美名安全過關就好了
591兩百萬以下,可是又破又爛的房子。但社會宅不一樣,又大又新又漂亮。小孩成年,還沒存到自備款,我會要小孩去抽這種又新又大又漂亮的社會宅,住6年,就是賺到。弱勢不是問題,鄰居只要不是雞鳴狗盜之徒,也沒有吸毒酗酒的問題,那就行了。如果真的遇到壞鄰居,就如同一般租房一樣,搬家就是了。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