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輩將房屋還給子女的過戶問題

目前居住房子是哥哥與爸爸共同出錢貸款購買,當時子女出於孝順 將房屋所有人登記為爸媽

""OK這邊看起來應該是分別共有一屋""

如今父親已不在,所有人剩媽媽。

當初父親的遺產分配沒有給到其他人嗎?(EX:直系卑親屬?)

現今家人考量要把房屋所有人改登記為哥哥,算是把房子還給他,避免以後其他子女為了爭不動產繼承問題而爭執


請問:
1.這樣會有哪些稅金問題?

三種過戶方式:先排除繼承

剩下為贈與或買賣

請先去地政事務所調出地籍謄本,查詢土地公告現值和房屋公告現值

之後的稅率皆以此做為計算

一.贈與:

印花稅:為公告現值之千分之一

土地增值稅(只算土地部分):稅率為20%~40%看土地漲幅決定,持有年限20年以上可以減徵,

或可使用一生一次土增自用稅率(細節可以再問我)

契稅(只算房屋部分):公告現值百分之六

贈與稅:公告現值一年220萬以下免徵贈與稅,220萬以上部分,稅率10%



二.買賣:

印花,土地增值,契稅同上

需做出買賣金流EX:銀行紀錄等等,可節省贈與稅,否則當贈與論處






2.稅金抽成多寡如何知道?

基本上最多的就是土地增值稅,其餘契稅贈與稅印花稅大約10萬以內可以搞定

土地增值稅如果還有涉及地目變更,市地重劃,會更複雜得多



3.應如何做才能減免稅金問題?(有看過其他人提到假買賣的方法,但不是很了解)

這樣講好了,假買賣適用於一年贈與超過220萬或是公告現值高於220萬的情況

不過可以一年贈與220萬現值的房子,做個兩年基本上440萬公告現值就很多很多了

市價低於2000萬的不動產,除非贈與者需要在一年贈與超過220萬的資產

否則一年就可以贈與完成,你該著重的不再於假買賣,假買賣頂多省下贈與稅

你該把重點放在一生一次的自用土地增值稅率,這邊一省可能就是好幾十萬以上



以上,誠懇希望了解這部分的人能夠不吝給予解答,感謝。


有問題再發問~

wenyu0617 wrote:
更改所有人的意思對...(恕刪)


民法特留分不知聽過沒有,不然麻煩自己Google一下,別在那邊叫別人當八點檔編劇好嗎?又可以全部遺產指定給一人的劇情。
想辦法証明是借名登記 , 準備好金流資料吧
lichujen wrote:
民法特留分不知聽過沒...(恕刪)


論壇上的酸民就跟廚餘桶上的果蠅一樣令人厭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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