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陸水泥反傾銷稅 延五年
財政部昨(21)日宣布,繼續對中國大陸進口卜特蘭水泥繼續課徵91.58%的反傾銷稅,自今年2月20日起為期五年。
本案課徵對象為中國大陸,製造或出口商包括上海海螺、濟寧中聯、昌興水泥等十多家廠商,而進口或代理商也有台宇、國產建材、國興水泥、寶虹水泥等近十家廠商。
我國對中國大陸進口的卜特蘭水泥及其熟料課徵的反傾銷稅,去年屆滿五年,台灣水泥工業同業公會去年申請反傾銷落日調查,近日調查結果出爐,決定不落日。
財政部關務署副署長謝鈴媛表示,由於前五年課徵反傾銷稅有其效果,經財政部與經濟部分別完成傾銷及產業損害調查,認定若停止課徵反傾銷稅,傾銷或產業損害將繼續,或會再發生,因此將繼續課徵反傾銷稅。
財政部指出,本案繼續課徵範圍,為中國大陸產製進口卜特蘭水泥及其熟料,例如普通水泥或是平熱水泥,前者為國產及進口業者主要產品,適用於無特殊要求的一般建築、工程使用;後者主要是用於水庫工程、巨積混凝土、道路舖裝、地下構造物、高樓基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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