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持有1/4房屋權狀,可以單獨出售嗎

應該是大哥缺錢想賣吧!或是其他兄弟姐妹怕大哥缺錢要賣! 實際上是可以賣啊 只是正常買家大概都知道這房子以後會有問題 原則上是都吃下來 會找你們其他人一起談 都買下來 如果你們不願意出售持份 就是看買家的心態 是真的想買 還是只是想用特別方式賺錢 其實如果其他持份人有能力 房子也有利用 建議把大哥那份吃下來 也免得以後大哥賣掉或是負債被法拍等等 也請大哥搬離此處 如果大哥還要住此用租的 也盡量不要了 請神容易送神難 以後會趕不走
如果房子是父母留下來或是 地點 居住環境不錯我是覺得可以吃下來 同前幾樓意見


翁小民0812 wrote:
好像有問過某家房仲業者,房專員說這樣不能賣耶,還是說要再找找其他家?謝謝...(恕刪)


是這樣的案件,一般房仲不會想碰(潛在買方太少)
別把房仲專員想的太專業,很多只會帶看而已
直接問土地代書(地政士),會專業很多,特殊門路也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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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小民0812 wrote:
哈,好建議但據所知...(恕刪)


所謂"海蟑螂"是指法拍程序中,藉由非法佔有房屋,要求得標人給付遷讓費用者,一般買賣不會有這種"動物"的。
至於,其他持有人無意願,很多都是,房屋就是欠債者在住,其他人就算買了產權,基於親誼情面,不好讓原住者搬出,買了等於沒買,這種房屋通常都藉由"變價分割"的方式處理。
先弄清楚你們是 分別共有 還是共同共有

分別共有(像大樓,你要賣,不用其它住戶同意)

共同共有 就有其它人同意,自然其它人有優先購買權
樓主已經開宗明義的講"每人1/4"了,那還有共同共有?
翁小民0812 wrote:
想請較各位,有一房...(恕刪)

一般人很容易以為自己有幾分之一好嗎....
結果很多都是因為繼承得到的,
只能說公同共有不能隨便賣喔,
分別共有可以賣你的應有部分,但其他共有人可以優先承買。
當然可以賣
不然你以為建商是怎麼收購老房子的
當然也可以住
只是先住先贏
後來的就要去協調
他也想啊,但其他擁有人不是不願意就是沒能力...:(
huron wrote:
大哥有財務問題其他手...(恕刪)
每個擁有人都有自己權狀,在他權狀上有註明1/4,這樣應該是....?
Eigen wrote:
先弄清楚你們是 分別...(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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