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klin wrote:



如果漏水原因是...(恕刪)

謝謝提供,我知道漏水爭議真的很多
只是我真的覺得前屋主應該要負責,因為她的欺騙今天我才會面臨這個問題
我會找前屋主也是抓漏的跟我說要找的,他們教我以前屋主未提供正統合約書跟她爭議
她可以說又沒現況說明書所以她不用負責,我也可以說她是誤導我,
不過真的謝謝你的提供!

前屋主應負 瑕疵擔保責任,賣方屋主有告知漏水的責任與義務,只能要求減少價金,賣方若不肯就法院見
ching wan wrote:
前屋主應負 瑕疵擔保...(恕刪)

感謝你的提供!

標記 觀察後續

樓主你說金額不小(應該超過50萬?)
那建議直接找專門的律師處理阿
越快越好 時間越久越難釐清責任歸屬

在法庭攻防上,本來就會有你的主張
跟對造的主張,所以多準備一點證據
最後只能看你分案的法官怎麼判

在這邊問結果,就算是律師或法官也無法給你確定的答案
riklin wrote:
隔了這麼久才漏水......這期間沒漏水就很難說原屋主問題了。
建材老舊、天災地震都會漏水的....這跟原屋主沒關係,老屋本來就會有建材老舊的自然問題
外牆漏水是管委會負責
除非你有明確事實指出漏水是原屋主故意隱匿不告知,不然半年沒漏水....原屋主賣屋有保固期的嗎
很多屋主賣房子也沒能力鑑定屋子的水管是否老舊破損,只能現況交屋.....買方最好就是下雨天來看房子或是找專業人士來檢測屋況,再決定是否購買。


JOJO Liu wrote:
如果沒房屋現況說明書漏水就沒有瑕疵擔保責任嗎?
房子剛買不久,颱風天發現漏水


JOJO Liu wrote:
我房屋去年11月購買,今年7/31發現漏水就馬上請她處理

你說剛買不久,其實已經過了約九個月.

屋主賣出的是現況點交的中古舊屋,沒有任何保固.
他會主張這是舊屋自然老化所產生的新問題.

超過半年的時間,你的解讀是 "剛買不久",
這一點真的是見仁見智,我個人以為九個月多,不能說是 "不久".
九個月多的時間,中古屋產生新漏水問題,不能排除其可能性.

我只想說 "瑕疵擔保",並不等於 "保固",
你主張是瑕疵,屋主事先知情,蓄意隱瞞,因此必須負責.
那麼你必須設法讓客觀的第三者(法官)相信屋主售屋之前知道有漏水情事.
riklin wrote:



如果漏水原因是...(恕刪)

感謝你
Katong wrote:
你說剛買不久,其實已...(恕刪)


15樓非常專業!!!!!!!!!!
雖說你諮詢過管委會,諮詢過同大樓之住戶,都說其他樓層也都漏水.

但是有誰進入過你購買的住宅單位實際目睹過漏水狀況? 應該沒有.
就算有,有誰願意為你跑法院作證? 願意為你得罪人?

別的樓層漏水,不能與你的單位漏水畫上等號.
不能就此肯定你的單位100%一定漏水.

再者,賣家可以很容易向氣象局調取資料,
有實際數據顯示過去9個月當地歷經多少雨天,豪雨,與連續多天大雨.
如果過去9個月曾經歷經多天大雨而沒有漏水,這是個堅實的科學數據.
我認為你要主張屋主賣給你之前已經漏過水,難度很高.

如果賣家願意出點錢分擔維修,建議您多考慮一下.

打民事官司索賠,你得先看看自己手上的證據有多少.
特別是那些不願意為你做證的鄰居,
不能拿上法院的證詞,你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計.










Katong wrote:
雖說你諮詢過管委會,...(恕刪)

你說的很棒!很貼切
這些日子我已經決定放棄了!
搞的自己很累⋯
想想也不值得,所以決定自己花錢處理好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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