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du111221 wrote:答案不是很明顯 會炒房的都是有權有勢的人 就跟台灣貪汙通常都是輕判的意思一樣 法律是他們在修 法院是他們家開 ...(恕刪) 高見高見,所以原來會炒股票的都是無權無勢的人,難怪....
股票丶黃牛票和不動產相比 要去操控所需的金額丶反應時間和流動性都不一樣連一個政府就算把不動產的價格上下列入政策,都還是辦不到成功操控不動產,樓主口中炒房的人也只是和買賣股票的散戶一樣,跟著大盤走罷了,何罪之有?
kjarry456 wrote:你的邏輯不通!我今...(恕刪) 你的邏輯才不通~你買了一張,有人願意用更高的價錢跟你買,當然無罪!問題是,所謂炒股是用虛假消息,造成對方採信~~~~當然,今天賣房的 打著「明星學區、甚至捷運門口」然後買了之後 沒有蓋成你也可以主張 你是因廣告的關係,才要花大錢高於市價買這間房子的~~~~看法院這麼判……但炒股,的確是一個很明確的事實才會被抓例如之前的樂升案……假造一間日本公司要收購,在市場上大放消息,本公司要被收購~~~~~而事實上根本沒這公司 也沒有要收購~~~讓股票價值 一直往上走,大股東 一直出貨……重點是在於炒股是有客觀的事實因素~~~~
kjarry456 wrote:你的邏輯不通!我今...(恕刪) 可是你要看你轉賣什麼票喔加價賣這個行為你賣火車票看看 被舉報是有刑責的喔(鐵道法)如果是其他票就是罰款(社會秩序維護法)所以不是不犯法喔你合法取得這張票不代表你可以加價賣出當然上述行為都要被舉報或抓到炒房為何無罪這個問題當然是無法可管囉無法可管當然無罪股票有法律 票有法律 不動產買賣沒有這樣的限制法律既然無法規可以依循當然是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