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侯 wrote:
標題怎麼下是媒體想...(恕刪)
所言甚是
的確有此可能
不過對於此類事件並不是沒有"太多情緒"就沒有生氣憤怒可能
而是站於中立腳色與民謀福出發點根本就用不著多餘個人情緒介入
故審視內文其本人口訴相對地部份個人採不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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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地主代表人要求,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憤怒表示,認同該基地難蓋公宅,但面對地主們獅子大開口,市府不能被予取予求,有必要市府會「自己走」,就採「公私分開」,單獨進行開發,直言「反正地主自行開發有困難,會自己來談」,而包括多數與會官員皆表示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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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掉記者對於他個人"憤怒"的形容詞
他所言的意思也不是啥高興或中立的表達
自然讓人感覺他有此憤怒不高興情緒自也是合理且吻合後續所言
因為已認為對方"獅子大開口"(極端表示)
市府是被"予取予求"(被壓榨意味)
加上最後還烙"狠話"要自己走要別人來談
這難道沒有"給你臉你不要臉日後走者瞧"的惱羞意味在?
因此以上言論在皆帶有相當個人"情緒"時也前後一致
自然"憤怒"是很有可能成立的
說實在就算是戰術應用也不用如此
他只要表示尊重地主立場
但本於職責某部份要求還有待商議或無法接受既可
不用演這麼多直白的內心戲與言論
而若不是"演"確是個人真實情緒展現
那這會反映出其內心腳色有錯亂與自以為的可能
一.入戲太深當自己就是主角(我就是多數市民)
二.自以為自身主張就是對的(為多數利益)地主主張是錯的(個人利益)
但問題這是兩造協議本質上並沒有對錯也沒有多寡問題
合則來不合則去
他這代理人在其中是有耍什麼態度的空間與合理性在?
因此說直白點這是"為官"之道說些幹話給別人"聽"罷了
並不是正常處世解決實際問題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