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的是不是要補一張租賃合約?
不然會不會變成不定期租賃?

1、價格上是否有優惠?
2、之後回復回復到什麼程度?有沒有像樓上說的有拆強改格間之類的?
3、為什麼不能等六個月後在給他們款項跟過戶呢?順便看看他們會不會降價銷售~通常越賣越便宜...

Ting705 wrote:
也是過戶手續已完成,開始繳貸款,
然後仍提供給他們使用嗎?
還是可以等他們撤了再辦過戶手續呢?


我家的狀況沒有用那樣久 因為已經賣一陣子 約兩三個月後就交屋給我

有幾個假設 若是無償提供使用時交屋與否 除了財會外也有法律責任問題

當然交了屋 無償使用就類似租屋的狀況 但要付銀行貸款 沒有交屋是不用付房貸

也可能用完房子後草草交屋有這個風險 但萬一建商有狀況 房子拿到了就不用擔心

萬一建商欠債烙跑或有其他問題 尚未交屋房屋會被銀行或是債主扣押或假處分

不管怎麼談 要考慮風險與自己的負擔 無償使用當然是要在房價有相當折扣才合理
10多年前我家有買過一間是挑高的樣品屋,室內挑高所以是兩層樓那種。
用到現在都還很好,樓梯也不會晃。

我覺得品質不錯耶不是隨便作作的。

你想如果只是隨便釘一釘去看的人肯定覺得作的很差。賣象怎麼會好

一般是你買了,建商跟你短租,或你先訂,建商退場後再交屋。
比較負責的會說馬桶這些用過的會換新的給你。
你好,去年底購屋也是跟你狀況一樣,買接待中心,借使用半年,使用完後恢復原狀,有另簽短期租賃契約(有租金低於市價行情),以及延後交屋,等使用後恢復原狀再次驗屋,完善後保固才開始算起。當然重點房價也是有殺到。

但有一點失算,就是沒有簽超過半年後,租金價格多少,導致恢復工程延誤,超過時間無法求償。
yehmatt0420 wrote:
你好,去年底購屋也是...(恕刪)

您好:
  謝謝您的回覆,幫助很大
想請問您當時房子也是先辦好過戶等相關手續
跟建商訂短期租賃契約
只是延到他們撤場後才交屋這樣嗎?
你好,當然要先過戶,要不房子怎麼算是你的,所以房貸也要過戶後就開始繳納。

建商撤場後,要恢復原狀,需要拆裝潢,恢復牆壁的洞(牆壁裡裡面綁鋼筋灌模),房屋內的設施清潔,所有牆壁油漆,洗水塔等,其實銷售中心只使用4個半月,恢復1個月,驗收驗收再驗收1個半月,都算在出租期間。
以上都完成後,之後才交屋,起算保固。

補充:最後超過一個月,建商有補償1萬。說是從售後服務維修課扣獎金補貼給我的。
有錢人,看來買的是店面,有個店面吃三代,這世界貧富差距真大

價錢要好好砍一下。
不然不要考慮。
你買的是被輕度使用半年的中古屋。
還要多繳半年的利息。

自己算一下,要砍多少才划算。
建議用買賣+租約的方式進行
這樣對你比較有保障

至於房價的部分
就看你自己的感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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