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liu2 wrote:
所得稅部分.. 有...(恕刪)

我來補充一下
賣方買賣房子所繳的房地合一稅是以獲利來算
例如一年內買賣課稅45%,買100萬賣200萬
所以(200-100)*0.45=45萬就是你要被課的稅
裝潢,搬遷,整修,仲介費都是成本,只要有辦法列舉的都可以當做成本
無法列舉,直接加上5%當成本
PS 契稅是買方繳不是賣方
5%是當作費用不是成本
MacGyver_XC4479 wrote:


我來補充一下
賣...(恕刪)
請問樓上幾位專業的大大,

如果賣出後,再扣除費用,扣除成本,

結果沒賺錢,或賠錢

還要繳45%的稅嗎?
(一年內賣出)

goodchin wrote:
請問樓上幾位專業的大...(恕刪)

費用成本要有辦法列舉才算數(最好有發票)
扣除之後如果賠錢就不用繳45%房地合一稅
有獲利有獲利有獲利 才要從獲利課45%稅
MacGyver_XC4479 wrote:
費用成本要有辦法列舉...(恕刪)


謝謝大大,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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