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三角簽-長輩買房被設局了嗎?(更新)

沒錯直接告詐欺,
詐欺可是刑事公訴罪,
檢察官會要仲介拿出上一次買賣的產權移轉登記證據(有了產權才能賣房),
起碼要拿出貼了印花稅的與原屋主買賣合同
(這個可以事後作假,但也可以加告偽造文書,另一個刑事公訴罪,一般原屋主不會配合惹到刑事)
以及雙方買賣的匯款紀錄(這個時間做不了假).

屆時仲介會悔不當初,
吐錢回來請你和解.

wujs2005 wrote:
樓主應該把建物位置...(恕刪)


長輩想低調
想先釐清房仲是不是違法

jj003101035 wrote:
最近身邊有位長輩,跟著房仲看了一間房。在要出價斡旋的時候,房仲突然說:「阿!上一刻已經被買走了。」

本來以為事情就此結束,沒想到過沒幾天,房仲又上門來說:「上次那個買家說願意轉讓給你。」

這次房仲要長輩去斡旋的金額,比上次長輩要斡旋的金額多了55萬。

房仲的意思是說:上次賣出去是高於你出價20萬,這次這個賣家要多35萬才肯賣了。

由於長輩被房仲催促著拿錢出去斡旋,又沒有足夠的資訊和時間考量,就照著房仲說的去斡旋,然後就說成交了!

---------

後來房仲的說法太怪異了:

原來之前說的那筆買賣,還沒有正式的登記。

所以現在有前手買家B、屋主A,長輩之後付款會依照一個讓渡合約,一部分的錢給A,一部分給B。

長輩覺得很詭異,問房仲公司這樣會不會違法,得到的回覆是:「放心,不會出事的。」


我也拿長輩說的資料去查,發現兩件可怕的事:

1. 上一次交易距今剛好滿兩年。(不會被課到重稅)

2. 這次長輩的買價比兩年前的價格多了43%。

---------

想要請問的是:

長輩會不會是被設局騙了?畢竟B的買賣沒有正式登記,那隨便講一個也無從查證。

這是傳說中的三角簽嗎?買下去會不會有後續問題?


感謝大家~


跟昨天中古三年車C300 買170萬....有像

scorpian wrote:
斡旋下給誰?房屋所...(恕刪)


房仲說斡旋是給第二手買家B
但事到如今沒有看到任何賣方的簽名
所以長輩也不知道買家B的名字
不知道屋主A的名字
也完全沒看到斡旋成功的簽名
(傻眼)
非常規交易請避開,多付錢事小,就怕之後過戶、產權產生糾紛,那才是真正頭殼抱著燒。
35萬 大概是仲介費吧
法律規定收6%以下都合法
如果房子沒有想像中喜歡.我的作法應該當成斡旋金出門時不小心弄掉了,
然後祝他們賺這種錢賺得安穩.
反正那些專業演員賺這種錢早晚都要還的.
就算不是他自己還也可能是子孫還.

建議長輩當買一次經驗,設停損點.
避免後面真的簽約下去,發現更多洞要跳.
那時想反悔會損失更多.
mineral0208 wrote:
如果房子沒有想像中...(恕刪)




沒成功為送要送仲介?樓主該公佈是那一家才對。



記得要 預備訴合併 聲明。比較省事。


民事和刑事 一起來。
一日三千刪 wrote:

沒成功為送要送仲介...(恕刪)



原po有以下這段話.

房仲的意思是說:上次賣出去是高於你出價20萬,這次這個賣家要多35萬才肯賣了。

由於長輩被房仲催促著拿錢出去斡旋,又沒有足夠的資訊和時間考量,就照著房仲說的去斡旋,然後就說成交了!

分隔線=======================================================================
很多中招的手法都一樣,好像房子很搶手,不買就被搶走了.
而賣方會回頭找他,代表斡旋價格是落在期望區間的,如果沒有另個程咬金出現肯定就賣給他了.
進可攻(看怎樣從他身上賺更多),退可守(就算買方放棄簽買賣合約還有斡旋金可以拿).

買方的長輩想低調,通常老人家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態.
而且會中招就代表道行太淺,
對方敢玩這招,走法律不一定能玩得過對方.
那,再砍一百,說我願意讓給那位買家,房市沒想像中這麼熱,這招不必用了,你會回頭就是賣不出去,賣不出就那價錢重談,加價免,減價減你的仲介費可,法定兩趴,我最多只給你一趴,肯坐下來談,不肯我再去找房,你再去找盤子。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