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003101035 wrote:
最近身邊有位長輩,跟著房仲看了一間房。在要出價斡旋的時候,房仲突然說:「阿!上一刻已經被買走了。」
本來以為事情就此結束,沒想到過沒幾天,房仲又上門來說:「上次那個買家說願意轉讓給你。」
這次房仲要長輩去斡旋的金額,比上次長輩要斡旋的金額多了55萬。
房仲的意思是說:上次賣出去是高於你出價20萬,這次這個賣家要多35萬才肯賣了。
由於長輩被房仲催促著拿錢出去斡旋,又沒有足夠的資訊和時間考量,就照著房仲說的去斡旋,然後就說成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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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房仲的說法太怪異了:
原來之前說的那筆買賣,還沒有正式的登記。
所以現在有前手買家B、屋主A,長輩之後付款會依照一個讓渡合約,一部分的錢給A,一部分給B。
長輩覺得很詭異,問房仲公司這樣會不會違法,得到的回覆是:「放心,不會出事的。」
我也拿長輩說的資料去查,發現兩件可怕的事:
1. 上一次交易距今剛好滿兩年。(不會被課到重稅)
2. 這次長輩的買價比兩年前的價格多了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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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請問的是:
長輩會不會是被設局騙了?畢竟B的買賣沒有正式登記,那隨便講一個也無從查證。
這是傳說中的三角簽嗎?買下去會不會有後續問題?
感謝大家~
跟昨天中古三年車C300 買170萬....有像
一日三千刪 wrote:
沒成功為送要送仲介...(恕刪)
原po有以下這段話.
房仲的意思是說:上次賣出去是高於你出價20萬,這次這個賣家要多35萬才肯賣了。
由於長輩被房仲催促著拿錢出去斡旋,又沒有足夠的資訊和時間考量,就照著房仲說的去斡旋,然後就說成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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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中招的手法都一樣,好像房子很搶手,不買就被搶走了.
而賣方會回頭找他,代表斡旋價格是落在期望區間的,如果沒有另個程咬金出現肯定就賣給他了.
進可攻(看怎樣從他身上賺更多),退可守(就算買方放棄簽買賣合約還有斡旋金可以拿).
買方的長輩想低調,通常老人家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態.
而且會中招就代表道行太淺,
對方敢玩這招,走法律不一定能玩得過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