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生,買房也是買給太太嗎?


C_J_W wrote:
過來人良心的建議
全部登記給老婆,形同自殺!


婚後財產都是共有

房子要登記誰其實都沒差

基本上 結婚容易離婚難

分財產更難

所以 沒考慮好

不要隨便結婚

鐵牛CEO wrote:
婚後財產都是共有
房子要登記誰其實都沒差...(恕刪)


錯!絕對有差!
離婚原因千百種,謊話也千百種
台灣的法律參考用的
房產登記那一刻起,已註定輸贏!
不是對女人偏見.現代男人也很多都是不負責任.沒肩膀.甚至吃軟飯
但時代不同了.社會變了.有奶便是娘.吃爸偎爸.笑貧不笑娼.這就是現實

舉個網路上看到的一則真實形容.以前女人睡一晚.就是你老婆.永遠是你的人
爾今.就算你威爾剛當飯吃.操死小弟弟.睡再多次.也不見得會跟你步入禮堂
以前紅杏出牆.滔天大罪.萬夫所指.爾今.小王小菜一疊.離婚不婚不生的那麼多

以前藏私房錢是有罪的.現在不留一點空間退路.是沒有道德的.不是酸言酸語

為自己的決定負責.牽手一生.恭喜.冤家相互提告.自找的.怨不得誰!
(我上一代母親也是這麼告訴我的).以前嫁出去的女兒如同潑出去的水
爾今.連外孫女都懂.媽媽.我們什麼時候可以分外婆的遺產?外婆還很健康
這是我家真實社會嚇死你!!
不會

但我老婆買的房登記在我名下

羨慕嗎
我是女的.房子登記在老公名下
我覺得男人也需要安全感





反正...
房子是婚後買的(登記誰名下其實都差不多),貸款還有漫漫長路(等貸款繳完再說)
其實吃軟飯的男人一堆

一堆男的喜歡吹虛,其實都馬是老婆出的錢
超看不起這種男人

長的帥真好

鐵牛CEO wrote:
婚後財產都是共有房...(恕刪)

趁著這篇文,呼籲女性,除非妳完全不幫忙賺錢家用,頭款也完全不用你出,否則如果老公不肯寫妳的名字,這婚姻不要也罷,
因為老男人要再婚很容易,老女人要再婚卻很難,

婚姻女生原本就是比較犧牲的那一方(要伺候公婆,生活大小事,過節都是夫家優先,年夜飯也不能陪自己的父母吃)如果都幫忙出錢了,房子都是男方的,講難聽點,死死算了
如果只有先生自己一個賺錢,房子寫他自己的沒關係,萬一老公外遇,只要死咬住不簽字離婚,逼他把房子給妳才簽
所以其實相反的,如果你房子買老婆名字也根本不用怕她外遇,台灣婚姻財產是一人一半的,怕什麼,只是給老婆一個心安,除非你自己心裡有鬼
個人是共同持有,但房貸是我付.
婚前買的房子,名字當然是我的名字,婚後因為我太太沒上班,我還出錢讓她遊學。所以房子貸款當然是我付的,假設萬一離婚的話,她有權一人一半嗎?
我也沒有摳門,之後的就有買她的名字。

如果只有一間,買的是老婆的名字,她有安全感,如果有很多間,她也不一定有安全感。

william1129 wrote:
永慶房屋謝志傑進一步分析,若以房數來看,3房產品仍是兩性購屋主力,表示多數係為滿足結婚、家庭需求購屋,而購買3房產品的女性亦多於男性,除了有夫妻共同出資,並於登記時登記為持份各半之外,也有先生寵愛另一半而將房產登記在太太名下所致。

看到這則新聞實在覺得有感,各位買房也是登記在太太名下嗎?...(恕刪)



看是誰負擔房貸的,就登記誰的。


一起付就登記兩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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