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救!關於土地所有人跟地上建築物產權不同人的解決方式(被算計了!)

目前就文字上訊息我看起來,沒有那麼緊迫!!!

1.房子你說住快40年,都40年沒被拆,怎可能現在會馬上拆,除非你惹上有背景的人。

2.你可能面對是「侵佔」,如果照你說的,土地權歸他,但地上權是你們,那你可能會因為侵佔必須「付上他們的損失」,講白話文就是「租金」;那付多少又是另一個法律的坑!
個人淺見.版主.你要勝訴很難.
你的房屋是空地.你爭取什麼法律權益
樓上說的沒錯.你是非法侵占他人用地
點它.民法第758條:
..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
..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
為何只有土地權狀.沒有房屋所有權狀
申辦(登記)取得房屋權狀.代價太高了


因為不要法規管/不要花大錢買(建照)
..需聘建築師申請(建照).設計圖規劃
..需檢附當層樓平面圖/房屋格局圖
..審核:建蔽率/容積率.如何蓋怎麼蓋
..審核你地目.蓋幾樓.開窗.消防法規
.
因為不要法規管/不要花大錢買(使照)
..需檢附竣工平面圖/竣工房屋格局圖
..審核室內裝修施工品質.不定期查驗
..完工後再報主管機關.檢驗審核品質
..依法規動土蓋樓.你才能拿到(使照).
..拿到(使照).你才可以交屋裝潢入住
.
因為不要繳稅捐規費辦登記買(權狀)
..有(使照).你才能到地政局申請(登記)
..需檢附(使照).需繳一堆相關稅捐規費
..申請(登記)後經審核.才取得房屋權狀
..拿到房屋所有權狀後.每年需繳房屋稅

如果找師傅.(違建)施工設計裝修呢
..房屋隨你蓋.格局管線開窗.無消防設施
..建築師費/建照/使照/稅捐/規費.全免
..建築法規/結構安危/防火巷/消防.全免
..到不同主管機構.申報/檢驗/審核.全免
..在政府的不動產資料庫.它只是塊(空地)
..說白了.你的自地自建房屋.全是(違建)
你的房屋是空地.你爭取什麼法律權益
反方 參考。

shopping123 wrote:
土地給轉移到他所有,你們中間實際發生什麼事。

感謝您的幫忙 我盡量把法院的判決直接用電子檔傳給你,方便用line聯絡嗎 引用的法條判決書都會寫吧!
我回去再稍微抓一下重點 還是再次感謝您的幫忙!
shopping123 wrote:
可能面對是「侵佔」,如果照你說的,土地權歸他,但地上權是你們,那你可能會因為侵佔必須「付上他們的損失」,講白話文就是「租金」;那付多少又是另一個法律的坑!

因為住的這段期間 土地所有權都還是我們的,之後這一兩年附近土地跟住家土地都被法院重新劃分。
siva01 wrote:
反方 參考。(恕刪)

謝謝! 大概有個底,對方會怎麼做
siva01 wrote:
反方 參考。



確實我覺得他說的東西有點怪怪的,但目前沒有詳讀關於土地部分法規,但我還是覺得怪怪的!

參考資料-個人法律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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