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sokaho wrote:由於台灣已開放拿居留(恕刪) 我自己的經驗:591上,同地區,差不多的條件的物件如果夠多,剔除極端值取平均值,就差不多了。台灣的租屋文化,租金或條件是可以議的,只是多少合理自己心裡要有底,我個人是取平均值的+-10%為議價範圍(一般物件而言)。另外,如果不想遇到二房東,租屋時可以要求房東出具證明以示自己是所有權人(通常是看房東的身分證和最新的房屋稅單是否為同一人)以上,祝找房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