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斡旋後,房仲編故事騙顧客加價,沒問題嗎?

a0980000056 wrote:
行為人主觀犯意跟被害人感受是不同的概念,此外「主觀犯意」還會跟「犯行事實」有關。

菜市場買菜被騙,實務上一般人通常會因為金額小因此沒有提告的必要,甚至還擔心提到了太丟臉。
但即便提告了,頂多金額小,當庭和解就可以結案。

在這個案例當中,店長唆使業務員以詐術使買方損失50萬元價金,而且店頭不當得利=
50萬元×買賣雙方合計傭金率6%。

但是原告負有舉證責任。

在這個案例當中,假如是出現在豪宅交易,50萬變成5000萬,可能大家會比較有感吧!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在房仲業欺騙行為成為常態,這種社會文化是病態。

好像大家都做錯事情,大家就變得沒有做錯事了。




你怎麼判斷那50萬不是真的需要付出的錢

你有想過嗎

問題在於..如果你想提告

你是買家..那位被騙50萬的買家

你怎麼證明..不用那50萬就能買到房子??

畢竟100萬的價差就在那

而你沒辦法舉證..基本上..你就不可能贏

畢竟那50萬不是進仲介口袋..

所以..

你要怎麼證明

或是說你怎麼證明那50萬不是真的需要付出的錢

當你沒辦法證明時

你又要怎麼判斷那50萬不是真的需要付出的錢

而是仲介騙你...你才多支出的不必要開銷??



而且還有一點

畢竟我相信斡旋金你應該也了解吧

賣方的開價是1600(不是1500)

而買方的開價是1500(不是1600)

買賣雙方..二者的價差是100萬...

仲介為了生意的成立

一定要想辦法拉低賣方的開價外

還要想辦法去拉高買方的出價

並不是簽了斡旋就代表房子已經成交好嗎??

仲介的工作就是想盡辦法去使雙方的買賣成交

這是他的工作

不是嗎

並不是賣方的出價是1500

而仲介為了傭金率6%而多騙賣方多付出50萬

實際上...1500去是不是會成交

我不知道

所以你能確定那50萬真的是多出的嗎?





而且不管你把價差拉成多大

5億也一樣

因為賣方的出價就是和買方出價有落差

等比例放大下

數字愈大...這事會變的讓人感覺愈合理..

因為如果多出5億..(這案例中50萬是價差的50%)

那買賣雙方的價差就會等比放大成10億..

如果你多花5億就買到了

間接的表示..仲介也幫你和屋主殺了5億的價

所以..如果等比例放大

放愈大會讓人愈能接受



PS:不需要談房價合不合理

那不是我需要關心的事

那是買方在付錢前要自己作決定的事

不需要我這種外人去幫他作計算
黑羽斷翼 wrote:
你怎麼判斷那50萬不(恕刪)

我都已經說了「原告負有舉證責任」…

我回文的目的只是單純希望社會上從業人員能多一點良知,少一點虛假,按規定賺合理的獲利就好,不要因為對方舉證困難,自己就可以使用詐術,有行為事實但卻依法難以入罪。
Tholand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

家父...(恕刪)

最後買賣雙方還是要見面簽約的,希望買方不會提起這段。我還特別加了50才買的到。
而且這故事沒有提到屋主接不接受1500萬,
只提到買家斡旋出價,
所以這增加的50萬其實根本沒有辦法證明欺騙,
說不定就算真的去出價1500萬,還是被打槍,
最後還是也要加50萬上去買阿。

不是要幫忙房仲講話,但試想如果直接跟買方說他出的價錢太低,
買方是不是不一定加價,但如果給他個解套的說法,
說不定他就會想說是市場機制他才願意加價。

分享個故事,之前也有聽過賣方開高高不願意賣,
房仲也是編了個謊言,說年輕人要結婚了,
但就是手頭現金不太夠,後來屋主心軟也降價了。

所以我前面說過,對房仲來說,
這些都是商場上的商業行為,
如果你本身個性是誠實的,恭喜你,
但你真的不適合這個行業,沒為什麼,
房仲就是一個圓滑擔負解決買賣雙方的角色,
善意的謊言是必要的XDDDD
a0980000056 wrote:
行為人主觀犯意跟被害(恕刪)



如果房屋交易過程中,買方偷偷錄音,不知道會犯法嗎?

房地慘業者、賣方都騙很大,買方如何預防性自救呢?





a0980000056 wrote:
我都已經說了「原告負(恕刪)


希望社會上從業人員能多一點良知,少一點虛假

老實說你上面說的這句是不符現實的世界,烏托邦可能有

在現實的世界裡

老老實實是做不成生意的

有在做生意的應該對這句有深刻的體會
pjjoe wrote:
最後買賣雙方還是要見面簽約的,希望買方不會提起這段。我還特別加了50才買的到。


提起又如何??

對賣家而言有差嗎??
a0980000056 wrote:
我都已經說了「原告負有舉證責任」…

我回文的目的只是單純希望社會上從業人員能多一點良知,少一點虛假,按規定賺合理的獲利就好,不要因為對方舉證困難,自己就可以使用詐術,有行為事實但卻依法難以入罪。



那你怎麼不去批判律師

律師的職業道德是

就算明明知道自己的當事人有罪

我還是只能想辦法幫他脫罪

不管自己口中說出的是真是假

無罪才是目標..才是真理

這夠良知吧.....



每個行業有每個行業的職業需求

只要是業務..不管你賣什麼鬼

都是騙吃騙吃

講在多..目的都是為了成交

這才是社會的現實

就像我前面提的菜攤

就算客長的在醜

他還是要味著良心叫帥哥

不然一開口就直接的說...醜男...要買菜嗎

是有人會跟他買嗎??

看到鬼嗎?

不然你舉一個百分百都存在你所謂良知的職業出來聽看看
Trillionaire2020 wrote:
如果房屋交易過程中,買方偷偷錄音,不知道會犯法嗎?

房地慘業者、賣方都騙很大,買方如何預防性自救呢?



以這案例而言

不會

因為就算你錄音了

也不會改變任何東西

因為詐欺罪的成立條件中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買賣屋要成立這一點就很難

在來是你就算錄音了

你要如何證明..

賣方1500就一定會賣你房子

而不需要1550呢??


請了解..賣方的開價1600就在那....
黑羽斷翼 wrote:
那你怎麼不去批判律師...(恕刪)

我的案例最離譜,斡旋價格已經成交了,仲介還想來拉抬價格

不過依據個人判斷,我殺的價格低於屋主底價,屋主願意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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