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va01 wrote:怎樣都要其他的人同意(恕刪) 按民法819條第1項規定各共有人,得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所以持分的土地是可以自由買賣的,無須得到其他共有人同意但出售時,其他共有人有依同樣價格優先購買之權而你們的老家是建地,那就更好處理可以隨時請求分割,並且沒有最小分割面積的限制現在都是叔叔堂兄在使用,所以你可以給他們說你要出售持分或者辦理分割為單獨所有自己來使用,他們應該就會緊張來找你談了
可是都馬是拳頭大的說話。大概有400坪建地吧。 老三合院。分到70多。也不可能分割什麼的。只是掛個名而已。連田地也是本來還有2分半分割好的 可以蓋農舍。10多年前重新鑑界變2.1分。也不能蓋啥農舍了。也是供親人無償使用。掛個名子而已。看591附近賣都有錢。真羨慕。叔伯輩在。小一輩的沒話語權。
siva01 wrote:怎樣都要其他的人同意(恕刪) 拜託去看一下土地法,土地共有的兩種型式:共同共有跟公同共有。你說的要全部人同意是後者,那種共有指的是土地只說幾人共有,但沒表明每人持分多少,跟版主提的這種持分明確的"共同共有"是兩碼事,不要在這裡一直鬼打牆。為防混淆,現在的共同共有幾乎都改稱分別共有了。
看完了。還不是要多數人先同意。不管是公同共有還是分別共有。 https://s982320.pixnet.net/blog/category/1272691#search還是分管契約。總是要能大家先坐下來談。 樓主只有一個土地 又沒協議 三個人都有。 共同共有比較像吧。
siva01 wrote:看完了。還不是要多數(恕刪) 看來你是"有看沒有懂"。公同共有的出售,因為沒有表明權利(持分)大小,也就無法"計價",整塊地處分自然要全體共有人同意。版主是明確持分的分別共有土地,賣自己的持分自己作主,其他共有人唯一的權利是有優先承買權,任何一個共有人賣他自己的持分,其他的人完全不能管。
查了啊。到後頭都馬是代書的網站。要付費的。才幫你處理。01的不就都有好心人會回答嗎?樓主當然也可以只賣持分啊。問題他就是共同共有的持分啊。。你看他說代書要收20幾萬。才會上01問啊。當初我辦遺產 代書也是獅子大開口。一張權狀收5000一堆小農地 都是權狀。 拉拉渣渣也要幾拾萬。01也是有好心人的文章。看完後 自己辦0元。術業有專攻。講話不用那麼酸。 我會的。我確定你一定也不會啊。 但是你問我我一定會回你的。 樓主要不要確定。是分別共有?還是公同共有。
siva01 wrote:查了啊。到後頭都馬是(恕刪) 可以知道一下你的學歷嗎?想了解你怎麼念書的!版主的原文:"先說一下背景故事(重點放下段),事主是我母親,以下簡稱B。A跟B與另一個人,3個人共有一塊農地,B的份大概兩百多坪,其他人的不清楚。先前有說過要分割,但B問過代書說是地太小不能分割。現在A把自己的持分賣了,也就是圖片左邊那塊。對方的代書說B的雞舍和貨櫃要申請才能通過,說會幫B處理,好像是說要申請資材室還是農機...什麼的。B的雞舍是自己搭的,貨櫃是跟朋友買的。而當初B不知道需要申請。後來A說代書費用要二、三十萬"紅色的字告訴你這是"分別共有",所以版主的母親"持分"兩百多坪。綠色的字告訴你持分自己可以賣,所以A那一份換了所有人。藍色的字告訴你代書要錢是要去申請農地作雞舍,跟買賣沒關係。我的老天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