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台南休閒農夫 wrote:
不懂的鍵盤高手真的請退散,
我現在正在頭大的就是這種事,我本身和樓主狀況幾乎一樣,也有無尾巷,這巷道是幾十年前,我祖上前人好心留下的,讓人出入的無尾巷道,所有權狀對照地籍圖,加上地政處鑑界,都是我家的,現在要拆舊屋重建,怎麼改圖都退件,問了半天,既成巷道若要封路,需另闢一條可以供人出路的巷道若不封巷道,原始建築線一現在法規恐怕還再退個2米,以符合消防通道的規定.
很多現實狀況,以前到今天,法規修改及適用性有些不同,你的案子和我的案子,和樓主案子可能不盡相同,並不一定一體適用,或許閣下認為只有你懂,別人都是鍵盤高手,那就試試看看吧,最起碼我是現在進行式,但樓主可不可行,可要自己去照這些資料,保障自己的權益.
小弟都感謝,彼此想法可相互參考.......。
小弟家這個狀況,這條私設通路的存在主要並不是什麼地主佛心讓人通行之類的,
而是地主40餘年前自己當建商蓋房賣房時一定要留的通道,否則裡面3戶沒法指定建築線。
只是莫名其妙的一條私設通路竟然會有一小部分歸給某一住戶,導致一條私設通路有2個所有人。
10年前小弟家重蓋時,有取得地主(原建商地主和對面老鄰居)的同意書,所以重蓋時的建築線指定在私設通路連接的道路上。
小弟最大的疑問是,像這樣的私設通路,產權所有人真的可以阻礙通行嗎?比如置放物品當路障之類的,或僅留很小的寬度讓你通行。所謂的"通行",定義到底是什麼?汽車可以通行,還是人可以走過就算?小弟家的狀況好一點,是重建時有同意書在手,只是也想了解,若沒有同意書,私設通路的產權所有人真的可以封路嗎?這一封當初指定的建築線豈不是拉不起來,那裏頭3戶不都成了違建了?
kukoc1972 wrote:
謝謝大家提供自己的經(恕刪)
你搞錯重點了
1.同意書在所有權面前是廢紙一張,不要以為拿到法院會有意義,只要地主換人就是廢紙,只有所有權是真的。
2.私設道路這四個字明確告訴你不是政府的地,以前還行,現在你拿出來賣房子敢買的人會很少,剩下那些少數不懂的敢碰。
3.老話一句,地主想封路的話,你沒法條可以玩,最多請求袋地通行付租金這樣,不信的話你先叫他封路,再指定建築線看看? 一定叫你自己想辦法跟地主協調,政府不可能理你的,好好去打好關係吧!
4.吞不下去的話,就照上面鍵盤高手教的先找里長請區公所來認定既成道路看看吧? 然後只要工程車停著(車上沒人),就打電話報警,請交通隊來開單或拖吊,然後警察先生會告訴你,地是他的你無權干涉,然後地主不爽封路,大概劇情這幾年都這樣演的,頭上不用綁布條了,沒什麼效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