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主買方2頭騙!前信義房屋房仲賺差價70萬 涉詐欺取財 遭判刑10個月

問題是要多收錢合約內不能寫
明明就很奇怪買方還答應
才讓仲介有空間上下其手
王薇嫚 wrote:
http://n.y...(恕刪)

花大錢省小錢,老闆發大財。
ffffps3 wrote:
花大錢省小錢,老闆發(恕刪)



仲介日常。

大安區萬華化。





誇張,只能說一堆阿貓阿狗都能當房仲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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