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坪制與車道車位分計算的心得討論

omniyeh wrote:
您搞混了,平面車位方...(恕刪)

因為現在就是新聞有在討論說,是否可以沒有買車位的住戶,不必分攤車道與地下室的公設,
有許多人出來說,雖然沒買車位,但是也會用到地下室,比如騎機車,或是機電設備都在地下室,所以沒買車位也應該要分攤車道這些公設

既然沒有買車位,你也已經有分攤到車道,地下室的公設了,那麼有買車位的人,不就是房子部分分攤一次,買車位又分攤一次嗎?這我真的搞不懂
rrttk wrote:
因為現在就是新聞有在討論說,是否可以沒有買車位的住戶,不必分攤車道與地下室的公設,
有許多人出來說,雖然沒買車位,但是也會用到地下室,比如騎機車,或是機電設備都在地下室,所以沒買車位也應該要分攤車道這些公設

既然沒有買車位,你也已經有分攤到車道,地下室的公設了,那麼有買車位的人,不就是房子部分分攤一次,買車位又分攤一次嗎?這我真的搞不懂


好,我再說清楚一點。

地下室的公設,一定有人分攤,是分多分少的問題。不用去想重複分攤,因為政府地政單位會丈量,算有公信力。(不相信政府公信力就沒辦法了)

地下室的公設,小部分會給全體住戶分攤,這沒有問題。但車道大部分理所當然是要有車位者分攤。如果有車位分攤不多,讓無車位者去分攤,就會造成無車位者銷售面積增加。但車位是以 "個" 來計價的,不管車位公設佔比多少,價格不變。所以車位公設佔比低,才會有地下室灌水公設的事。

個人才認為,銷售時,詳列公設項目,面積,才能消除這種灌水。
omniyeh wrote:
好,我再說清楚一點。...(恕刪)

原來如此,你解釋的真詳細,問對人了,謝謝你
rrttk wrote:
我想請教一個問題,現(恕刪)


地下室其實不只有包含停車位跟車道,其他如機車位,自行車位,機電設施空間,垃圾間跟梯廳等也都需要分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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