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方突然要求重簽買賣合約(急)

卡蜜拉99 wrote:
大家好,本人8月的時(恕刪)


事情感覺沒那麼單純
尤其又是仲介嘴巴講出來的話
Trillionaire2020
仲介都出書強打 "先誠實在成交" [挖鼻孔][挖鼻孔][挖鼻孔][挖鼻孔][挖鼻孔]
建議你是直接詢問一下賣方是否如此再考慮吧

當然,你沒什麼義務同意重簽合約

但……要先想想,你要買的房子現在還在賣方手中哦…
法客
又不是非買不可🙄
星幻
不是非買不可,但發文者現在就是預設要買這間房子啊。
Trillionaire2020 wrote:
我覺得你會被騙...(恕刪)

個人覺得找大家直營門市應該都不太會有問題,有問題通常也賴不掉,加盟店素質良莠不齊很容易被宰
carlo2013 wrote:
事情感覺沒那麼單純尤(恕刪)


怎麼看都像房仲套路 🤣
不回應底下小留言、廢文及討戰文
Trillionaire2020
不知道在演哪一齣? [挖鼻孔][挖鼻孔][挖鼻孔][挖鼻孔][挖鼻孔]
可以幫忙就幫吧~~~
不會影響價格,只會影響交屋時間

再來,你也可以跟賣方說,這樣做無效啦
因為我今年就是這樣,國稅局看資料,因為之前沒有設戶籍再那邊,戶籍只待這幾天他說不算
被打回票XDDD

不過總是值得一試
試不過也是賣家的問題,比較不會將怨念出再買家上面(如果賣家心理素質高,也不用擔心這個啦)

看你跟賣家關係囉
Worthy3157 wrote:
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恕刪)


重購需要自住的證明(戶籍),只要一天即可。又需要自證無出租營業證明。
那要檢附的證明要舊屋出售前後兩年內新購房子的權狀與自住證明,才能辦理重購退稅。又需要重購之土地自完成移轉登記起 5 年內不得再行移轉或改作其他用途,如果違反,又會被追繳回重購增值稅稅金。
其實關卡還蠻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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