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幫忙就幫吧~~~不會影響價格,只會影響交屋時間再來,你也可以跟賣方說,這樣做無效啦因為我今年就是這樣,國稅局看資料,因為之前沒有設戶籍再那邊,戶籍只待這幾天他說不算被打回票XDDD不過總是值得一試試不過也是賣家的問題,比較不會將怨念出再買家上面(如果賣家心理素質高,也不用擔心這個啦)看你跟賣家關係囉
Worthy3157 wrote: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恕刪) 重購需要自住的證明(戶籍),只要一天即可。又需要自證無出租營業證明。那要檢附的證明要舊屋出售前後兩年內新購房子的權狀與自住證明,才能辦理重購退稅。又需要重購之土地自完成移轉登記起 5 年內不得再行移轉或改作其他用途,如果違反,又會被追繳回重購增值稅稅金。其實關卡還蠻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