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危老都更改建和降低房價這樣做才有效

都更的推動,政府也要負最大責任,
例如,觀念的教育、專業知識的提供,
這些有好好做嗎?
目前,台北市30年以上房屋佔70%以上,沒有電梯的房子更多(而且大都住著老人,因為年輕人買不起,也才不願花巨資買幾十年破舊公寓)
至少在政府方面,推動刻不容緩(提供顧問、財務後援例如銀行、建築師、會計師人力,還有更重要是教育民衆)
民眾本身也要認知,房子由舊變新,你已經得到很大利潤了,那些蓋房子的建造費用難道你有花任何一分錢?(不然任何一個屋主賣掉自己舊的老屋,去附近可以買到一樣大的新屋嗎?),台北市有一坪換一坪的政策(都更獎勵有很多項目可查)是參加誘因,但仍然需要全體通力合作才行。
我也提供一些基本概念:
都市更新,就是用大家的土地來蓋新房子(所以不要再說你的舊房值多少了,每個在這塊土地上的人,除了一樓店面比較例外,其他樓層相差沒有那麼大),那既然舊屋主也沒有出建築費,那基本上之後成品是要比原戶數多蓋,例如原來40戶蓋成60戶(此為隨便舉例,真實情況要依容積率算,不是想蓋就都可以),這個多蓋的部分拿出來賣,才能支付新蓋房子的費用(費用非常多,從都更走程序、送進政府成案、規劃、設計、財務-例如錢的運用-必須扺押給銀行以謀建設經費,甚至做成精美建案、拿來銷售、代銷聘請)。所以你的房子位在哪裡,容積多不多,產品值不值錢,都影響成不成案。

另外還要提,通常會來包的建商,也是要合理利潤(印像可能有5-10%,或許不正確,待釐清,此指純益,不是指總數分回的部份),那假設10億的房子,他們要分5千萬至1億,剩下要分屋回原屋主,其餘再有個比例是拿來賣,所以建商也是在算值不值得做,還有,中間所有的費用也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例如屋主要求每月在外租屋補償,那還不是從總經費來,要的越多,有可能影響到你的分回,和建商慷不慷慨,沒什麼關係。
(照這樣說,其實自辦都更比較好,然而過程牽涉太多,一般人很難自辦)

註:前面10%是指利潤,就分回比例而言,一般是住戶可以分到60%-65%,建商分40%-35%(只是大概,依案況)
ap12 wrote:
(照這樣說,其實自辦都更比較好,然而過程牽涉太多,一般人很難自辦)

建商要30%......其中10%算是建築成本......5%算是都更程序跟過程中成本......找建商是白白送錢給人花......隨便一戶新屋3000萬的15%就450萬了......白癡住戶吵來吵去搶著把錢送給別人花

建商對於不同住戶當然可以有談的空間,乖乖簽名的就自動送上15%了......當然有空間拿去送其他不同意戶取得同意
ap12
喔,你說的對,我說的10%是指其利益,你說的30%-35%是指建商分到的部份(他還要拿其中很大塊去賣才夠支付建築費),一般蓋好,原住戶只能分到60%-65%,所以容積率也很相關。
這就是臺灣人啊,沒本事要人喬,又怕人家賺,每個都很會算,比專業的會計師團隊還會算,
成本加利潤等於售價,找人蓋也是一樣,問題是你有能力指揮調度及整合設計的建築人員能力嗎?
扯的是有人還把建築成本還加入地價算,都更老危談的是地上權,沒錢割土地分攤建築成本合理,何來一坪換一坪的道理,
老危都更本來就有難度,難在住戶本身根本沒在維護房子,然後要社會承擔他房子年久失修的老危風險?要社會無償的幫他換...這才是不要臉的地方,然後出事怪政府
鋼筋混泥土建築只要有在維護隨便都百年的壽命,如果百年後再做樑柱補強其實增壽到200都不是問題
解決老危 就需要有大樓管理的公積金制度,住戶要繳一筆費用納入信託用於建築更新整建經費,並且把它納入公寓透天管理條例,沒錢繳就用土地現值估算扣款,扣到低於政府徵收價一律強制徵收
現在蓋房子~~建築法規一堆~~公設率很難低下來~~(逃生梯要兩隻)

容積又不放寬~~建商沒有利潤~~

還要室內一坪換一坪~~~

中間還要租屋補助~~協助搬家

誰要幫你免費都更阿~~~

連政府來主導~~~我看都會被弄圖利罪阿!!!

吃力不討好的事~~誰做~~

讓慈濟來主導都更好了拉XDDD
A博 wrote:
建商要30%....(恕刪)


15%~~~

很多都更案談了十幾年~~

算下來年報酬1.5% (以十年來算)

還要被嫌建商賺暴利~~

這就是台北到現在都更推不動的最主要原因~
苦命人生 wrote:
15%~~~很多都更(恕刪)

所謂談10多年也不是日日談月月談……只是年年談……用時間來磨……造成住戶心中假象認為談很久了不會被騙才是……每年有發動個2個月運作一下重新聯絡住戶開次會……算起來10多年開10多次會取得都更通過

那種什麼開了數十次上百次的都是加上整個都更過程到蓋好房子交屋,真能讓住戶月月來開會只要2年就進入都更程序了

建商只要計算機按按總建案金額就知道利益能賺幾個億可以投入,利益太少戶數太多就根本不理會了
苦命人生 wrote:
公設率很難低下來~~(逃生梯要兩隻)
容積又不放寬~~建商沒有利潤~~
還要室內一坪換一坪~~~
中間還要租屋補助~~協助搬家
誰要幫你免費都更阿~~~


1. 公設變高, 土地容積率相同.
2. 住戶要 "室內" 一坪換一坪.

誰來解答一下這題數學,
建商不只要倒貼建築成本, 而且分不到坪數還倒貼.
但建商也要賺錢吃飯啊.
請問這題答案是有理解, 還是無理解?

是啊,人都是貪心的。
我在桃園,老公寓已經40年了。最近有建商來談危老改建,1坪換1.2坪;還送平面車位!我26坪換下來有40坪,重建期間有租金補貼還信託履約!
還是有人不同意,有人不想要公設(33%),有人要大一點還不要貼錢,城中城案,恐怕不會是結束。政府不出面協調,城中城不會是結束......
PS3 ID : Enfnlac Xbox 360 ID : Enfnlac
Normal People
很多人是因為原本老房沒什麼管理費,每年繳的稅也低,改建後管理費動輒好幾千元,稅也變多,能住卻付不起,除非賣掉搬到其他地區,但住慣的地方要搬家談何容易?
苦命人生
房屋稅是跟都更前一樣的~~除非你把房子賣掉~房屋稅才會依新的房屋去繳稅喔!
我親戚在大陸青島有一間房子,40幾年的房,室內空間大約50坪上下,有建商出來洽談希望改建成大樓,後來我親戚分到兩間房,每間室內32坪,等於賺了14坪,還有拿到人民幣50萬做為租房補貼,其他人也是差不多拿到這樣的補償比例,很多人就把房子賣了換現金。

不知道大陸那邊是怎麼弄的?給予住戶原本更好的條件都會比較好談
arrem5104
你是40坪土地換兩間大樓 80坪持有土地大概8坪...再者原地重建嗎?如果不是那距離可能是由台北搬到桃園了,那價差你認為是賺還是賠,況且土地是國家的
Normal People
是原地重建的
都市更新的意義是
居住品質、公共安全、城市發展
但回到人性就容易卡關
不用自己出錢還能拿補償
卻又怕建商多賺,怕自己少賺,怕別人拿比你多

建築公司又不是公益事業
蓋一棟房子只會要求回本小賺
加上要處理訴訟法規等問題
還是去重劃區獵地,蓋新大樓簡單

當年文林院一個釘子戶
可以牽起社會運動
看看執政是誰、在野要求修法是誰
就覺得不意外了

哪天又修法,讓都更容易推動
什麼顏色都一樣
找到縫隙又會跳進來互打
然後都更又開倒車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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