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炒房建商欺負大學老師(轉自PTT)

樓上講的那個不就是違法嗎?

收多少錢就登錄多少錢? 這個不是常識嗎?

難道在路上被沒戴安全帽警察開單 然後警察說 我們上面釘業績 一定要開闖紅燈 1800

不然這樣 我退你1200 你去把罰單繳一繳這樣 我做業績這樣你還是繳納600

應該沒問題吧?
泰山小豪
建商就是要賣1500萬, 是代銷個人補貼這位老師2萬, 加上老師自己的1498萬, 最終成交 1498 + 2 = 1500, 實價登錄就是1500萬, 哪裡錯誤了
逍遙過路客
"董娘就在現場"(結案
這些邏輯

難怪有人一輩子買不到房 買不起房
pubilc wrote:
樓上講的那個不就是違法嗎?

收多少錢就登錄多少錢? 這個不是常識嗎?

難道在路上被沒戴安全帽警察開單 然後警察說 我們上面釘業績 一定要開闖紅燈 1800

不然這樣 我退你1200 你去把罰單繳一繳這樣 我做業績這樣你還是繳納600

應該沒問題吧?


突然之間..熱門精句閃過腦海.....

不要對號入座..不針對任何人...

「智商只有70嗎?

不知道為什麼...就突然閃過






這段是回你的

假設A買了1500萬..旦2萬是銷售付..建商賣也是1500萬


建商賣1500萬...

而A買1500..旦A只付1498..2萬銷售幫A付了...

對建商而言..他賣的價錢就是1500萬

他收到的價錢也是1500萬

誰付了這1500萬和建商無關才對..

他只需要知道..他賣1500萬..收也是收1500萬就好

建商他賣多少.實價登錄就是寫多少..所以他寫1500萬...有問題嗎??

收多少錢就登錄多少錢? 這個不是常識嗎?

建商照實寫明實價登錄的金額....

建商錯了嗎?建商錯了嗎? 難道建商真的錯了嗎?



建商賣了1500萬

1500萬中如果就因為A只付了1498萬..2萬是銷售付..

就因為有2萬不是A付的..那實價登錄就只能登錄..1498萬

而不能寫實際的賣價1500萬



那父母幫忙付頭期款的怎麼辦??

A買1500...父母幫A出300頭期...

所以A實價登錄只能登記1200萬??

為什麼...因為A只付了1200萬不是??

如果A說要寫1500萬才正確

建商回A....

A你只付了1200萬...A那時侯付了1500萬了??

300是A父母付的...和A有關係嗎?

所以實價登錄只能登記1200萬??

你確定是這樣嗎??

你認為這說法合理??




沒有人要你作假資料..因為錢誰付的不重要...有人付就好了

我是商人...我只需要知道我賣多少錢...錢是誰付的..關我屁事

錢有進來就好了.而且來源合法...誰付錢到底重要嗎??
逍遙過路客
那教授重點還有一個是車位價格灌到1498內.說啥10萬不願意在裡面啥鬼.喂.你成交總價1500.車位含在裡面也能扯另外簽.這也是歡樂的點很多人就是無視這段扯皮教授好可憐
hob5378
議價表不低定等於最後合約的分攤價格.看他合約是怎麼寫法, 如果合約寫房子1400 , 車位100 .實登也是這樣那就沒違法
黑羽大的解說就是精闢

代銷是自己出兩萬,和客戶合起來湊1500萬給老闆

事後再拿10萬的獎金

就是有人會理解成代銷拿兩萬給老闆

要求老闆賣1498萬

哈哈哈

果然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
看完我都累了,代銷應該也心累了,還是回去乖乖當公務員老師吧。

簽約就這樣搞,之後還有驗屋,公設點交等等。

老師就是一板一眼,2萬人家是拿自己的獎金貼給你,你卻硬要改合約。

真為台灣的教育憂心忡忡啊。
立法院去(109)年底三讀通過「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等3法修正草案,今年7月1日施行,此次修法除將門牌、地號完整揭露,也增加多項預售屋銷售市場的管理機制,包括禁止預售屋紅單轉讓等,藉此減少炒作,讓不動產市場回歸正常機制。每個預售建案都應遵守「先備查」、「銷售2要3不」以及「30日申報實價登錄」的銷售原則。

「先備查」是指預售建案在取得建照辦理銷售前,應先將基地座落、建築執照、銷售戶數以及契約書條款等資料,向縣市主管機關申報備查,違反者,除處3-15萬元罰鍰並令停止銷售外,建案使用的契約,若有違反內政部規定,將另按已簽約戶(棟)處6-30萬元罰鍰。

「銷售2要3不」指的是簽約前預收的款項,要符合提供書面(紅單)、金額及標的明確等2要件,以及,賣方不得保留簽約同意權、不得不利買方約定與買受人不得轉售等3項禁止事項,若是違反,將依戶(棟)處15-100萬元罰鍰。

「30日申報實價登錄」,未來每1份預售屋買賣契約書都須在契約簽訂之日起30日內辦理實價登錄申報,逾期未申報或申報價格與面積不實,將按戶(棟)處3-15萬元罰鍰,經處罰2次仍未完成改正時,將加重處罰。

這個一案建商買的廣告也太少了吧, 光上面這個就打死一堆文盲了吧
壹貳參肆伍陸柒
真正的文盲笑人文盲的案例
老泥
馬上抓到一串 連扯皮都能說出來, 紅字有兩條。買護航也不買好一點的
Requiem for a DREAM wrote:
本來是賣1498含車位,車位150萬,43.93坪,坪價應該是30.6萬/坪,

現在合約是1490萬房價加上10萬元車位,坪價變成33.9萬/坪。

要是每坪能多賺3萬,
整個建案能多賺到幾台 Porsche?
sunhm wrote:
要是每坪能多賺3萬,
整個建案能多賺到幾台 Porsche?


一坪幾萬,只是一個講價殺價的藉口、手段,真正重要的是最後的成交總價。

每坪多賺三萬,但是車位全部贈送,那當然是大賠特賠。
hob5378
[大笑]
喜歡浪費人生的老師

買不到房剛好而已


學起來了
下次去光華買筆電的時候
認識的業務通常會從獎金裡面打折回饋現金回來
筆電35000 刷卡35000 實付 34000 業務私自退一千現金 發票打35000含稅
下次我要跟業務拒絕了 請他開34000發票 不然會被國稅局查




我怎麼覺得我邏輯錯亂了 嗚...以後垃圾文章還是少看一點
貓老闆
Rebecca 01
我笑了 哈哈
hob5378
[大笑]
真搞笑,送禮券還不接受,那建商送家電怎麼辦?難到實價登錄還要扣掉家電的價值?
何嘎嘎
不行喔,送禮券違法,家電的話當然沒問題,全室裝潢更好(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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