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yChopper wrote:
謝謝您回答
因本筆房貸不是我本人使用的,是另外一位 1/3 的人使用
只是用我的名字去借,另外兩位是保證人,然而他付不出就由我幫他付這條
然而去年他的1/3 部分又去跟私人當鋪借貸還不出,現在吵著要賣房子
我想用這比銀行貸款去牽制他不給他賣或過戶
不管誰拿房貸去用,在法律上你就是債務人兼義務人,其他兩位是連帶保證人。
其他連帶保證人又向私人借貸,不知道有沒有設定二胎?
持分所有權人出賣其應有部分,買受人會要求塗銷不動產上的負擔,
後面涉及比較細緻的作法,無法在公共論壇上說明。
整個事件的問題,實際上是你清償房貸才造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