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d9969 wrote:請問版上各位大大如果(恕刪) 1.買賣不需要銀行同意。2.抵押權如果不換(怕你弟不肯,因為他仍是義務人),貸條件不會變,固定還款就行。3.貸款(利率)如有補助,補助會取消。以上不清楚的人就不要回答了,誤導人家。
當然有設定抵押的房子依然可以自由買賣,但是只要所有權不清楚,通常事後就成為鬧翻的主因!!如果在不想改變原先房貸的條件下,雖然看起來跟弟弟協調,請他繼續用他的名義繳,而由姊姊藉由每個月支付金額的方式,可以繼續使用弟弟的名義去支付銀行貸款,而且也不會更動姊姊自己的貸款的條件!!但是https://news.housefun.com.tw/appraisa/article/569509191990 供參考由於設定是設定在弟弟名下,之後他如果還有增加在銀行的其他貸款或者任何可能導致房子被法拍的情形,都會對購買人造成很大的危險,這是不必要的風險~所以還是維持產權清楚吧,免得到後來連親戚都沒得做了!!買房子不是幾千幾萬的事情,通常都是幾百萬,還是要慎重一點比較安全~
買房為什麼要銀行同意?銀行只對要不要放貸有權力。重點是:買房。而不是過戶。有抵壓設定,無法過戶。要還完銀行,圖消後,才能。所以要當『真』的買賣,不然過了這關,還有國稅局一大關。被視為贈與就好玩了所以你要做的是詢問銀行,你要買下那間房,能貸多少、利息多少,能接受就接著下一步,不能接受就找另一家銀行。
房貸是第第的名子銀行當然是找你第第如果你要一次付清,跟第第買,當然沒有問題但如果你也是要貸款買,那就不能過戶了,因為銀行己設定抵押除非你用贈與方式 過戶給你,就不會影響貸款 房子也能是你的名子只是貸款名子,還會是你第第,當然不能主動跟銀行說,不然銀行會要求重新辦理再來就是你自己的房子和先生共有沒錯,但你和第第買,只要名子不掛在同一個人身上就沒有影響共用是指分開後的財產而不是房子持有權是誰的 二者是無關係的
手足屬二等親,二等親之間產權買賣仍要課徵贈與稅買方需提出實質付出金額的證明至於土增稅,從前手過戶後的時間不長的話,應該還好抵押要不要重新設定姐姐能不能移轉弟弟的房貸這些細節看狀況決定找銀行(有的代書也能幫忙)直接談才能得到真正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