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家人間的房屋過戶問題

asd9969 wrote:
請問版上各位大大如果(恕刪)


1.買賣不需要銀行同意。
2.抵押權如果不換(怕你弟不肯,因為他仍是義務人),貸條件不會變,固定還款就行。
3.貸款(利率)如有補助,補助會取消。

以上

不清楚的人就不要回答了,誤導人家。
JIN DER LAND OFFICE
yeskia01
真的一堆人不懂還亂留言。
當然有設定抵押的房子依然可以自由買賣,但是只要所有權不清楚,通常事後就成為鬧翻的主因!!

如果在不想改變原先房貸的條件下,雖然看起來跟弟弟協調,請他繼續用他的名義繳,而由姊姊藉由每個月支付金額的方式,可以繼續使用弟弟的名義去支付銀行貸款,而且也不會更動姊姊自己的貸款的條件!!但是

https://news.housefun.com.tw/appraisa/article/569509191990 供參考


由於設定是設定在弟弟名下,之後他如果還有增加在銀行的其他貸款或者任何可能導致房子被法拍的情形,都會對購買人造成很大的危險,這是不必要的風險~所以還是維持產權清楚吧,免得到後來連親戚都沒得做了!!
買房子不是幾千幾萬的事情,通常都是幾百萬,還是要慎重一點比較安全~
宇宙中有近乎無窮的星星,地球在其中就像沙子一樣的渺小,而我們則是比沙子還要更渺小的多~
姐姐買第二間貸款絕對會重新談。

後面要考慮接手這間房,
姐姐接手後現金流會影響生活品質嗎?
為何非得接手,地點很好?不然弟弟直接賣還清貸款就好,
未來漲價,弟弟會不會回頭想分一杯羹。
千萬不要幫弟弟繳房貸,後面問題很多,真的。
asd9969 wrote:
請問版上各位大大如果(恕刪)

就是買賣關係~~姊姊找銀行貸款,清償弟弟的貸款,過戶.....
過戶前就要跟銀行塗銷(還清貸款),才能過戶。

去找代書一樣需要走買賣流程。

目前自然人第二戶的貸款成數 與年數有限制。

JINDERLANDOFFICE
不用清償,不要在胡扯了。崊杯市地政士。
廖小健
你是地政士。也要教對的作法。。不清償貸款 就過戶。弟弟拿錢不還款,房子是會被拍賣的。。
黑羽斷翼 wrote:
不需要銀行同意房子你(恕刪)


不要不懂裝懂好不好,要過戶變更債權人需要經過銀行同意,因為變更對象要經由銀行查證是否有還錢能力
JINDERLANDOFFICE
不要在胡扯了,不懂就住嘴。買賣又不影響銀行的擔保物權,欠錢銀行照拍賣。
佑大佑池久
北七喔,你有房子嗎?你可以去辦過戶看看呀,看銀行會不會給你辦
買房為什麼要銀行同意?銀行只對要不要放貸有權力。

重點是:買房。而不是過戶。

有抵壓設定,無法過戶。要還完銀行,圖消後,才能。

所以要當『真』的買賣,不然過了這關,還有國稅局一大關。被視為贈與就好玩了


所以你要做的是詢問銀行,你要買下那間房,能貸多少、利息多少,能接受就接著下一步,不能接受就找另一家銀行。
JINDERLANDOFFICE
別胡扯,有抵押權依樣可以過戶,你直接打電話到地所問25022881。
房貸是第第的名子
銀行當然是找你第第

如果你要一次付清,跟第第買,當然沒有問題

但如果你也是要貸款買,那就不能過戶了,因為銀行己設定抵押
除非你用贈與方式 過戶給你,就不會影響貸款 房子也能是你的名子
只是貸款名子,還會是你第第,當然不能主動跟銀行說,不然銀行會要求重新辦理

再來就是你自己的房子和先生共有沒錯,但你和第第買,只要名子不掛在同一個人身上就沒有影響

共用是指分開後的財產而不是房子持有權是誰的 二者是無關係的
JINDERLANDOFFICE
不要胡扯,過戶抵押權可以不動,義務人仍是弟弟,姊姊變擔保物提供者。
健康最美
我不是說一樣是第第嗎?我自己在銀行上班過耶!我家也是這樣用啊!抵押權不用動沒錯~因為一樣是第第為借款人啊!那裡不對??她如果不想動到銀行,就是直能用贈與方式進行過戶,抵押設定可以不動,借款方一樣是第
手足屬二等親,二等親之間產權買賣仍要課徵贈與稅
買方需提出實質付出金額的證明
至於土增稅,從前手過戶後的時間不長的話,應該還好

抵押要不要重新設定
姐姐能不能移轉弟弟的房貸
這些細節看狀況決定
找銀行(有的代書也能幫忙)直接談
才能得到真正的答案
http://caf677.pixnet.net/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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