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些其他人留言,有人的猜測,你們可能是違建,加上還不知是有心還無心,侵佔別人的地。

如果是這樣,原被侵佔者,沒來告你們要賠償,只要求拆屋還地,就已經很走運了。

如真是違建,租屋的只是“見者有份”,藉機要求分一杯羹而已,分不分請自己拿捏。

氣不過,了不起魚死網破,就是照合約違約賠償走,法律上簡單的很。以後不賺就是。

出來江湖混,不該自己的,尤其是不合法理的,總是會還的,不要捨不得。
不願意損失3000*5年
那就直接上法院
看法官怎麼判

不過一般情況下
租屋的使用範圍變少了
在這之後,租金變成N-3000
也是滿正常的吧

原PO是想賠一點點之後
租金就恢復原本的N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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