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未保存登記建物查封

schiehkao wrote:
房子會被查封表示房子仍是父親的名子
這個看稅籍就可以知道了
不然法院不會同意銀行查封
而且貼封條時法院人員應是在場的
不然銀行哪敢叫鎖匠開門
也會叫地政去測量
這個法院應該都有寄公文通知
不會事前不知道
貼日曆後應該對是有人住的房子的處理方式
免的住的人被鄰居指指點點
之後應該是想如何處理
如樓上說讓房子進入法拍然後標下
房子就是你的了
你是地主可能也有優先購買權
之前台南有個一樣的例子
地主怕人搶標用天價把自己住的房子標下
反正繳的錢扣除債務後還是會回到自己口袋


你說的台南案子和一般常見的不一樣

那件是房子土地一起被拍賣

而其中一個是屋主所有

所以他把錢加在自己的那一部份

錢才會回到他手中

這和原PO這不一樣
chai4 wrote:
民法876的規定
會是銀行要你買回你父親在你土地上的地上權?

後續的情形
還請更新專業人士給你的見解


867和這應該完全無關

因為這不是抵押造成的問題

這是欠債

除非經法拍

不然銀行無法轉移任何債務人的土地或房子的所有權

因為銀行沒這個權利

了不起..銀行那能賣的只有債權

就是把欠債者的債務轉賣給你

你在自己去追討

旦這很麻煩

一般也不值得
leaderone wrote:
請問各位,約10幾年...(恕刪)

你的例子看起來很奇怪,一般案件第一次拍賣時,所有銀行就會參與分配了。不太可能多年以後,單純針對違建的房屋查封。

如果是欠本土銀行的債務,建議直接去銀行問承辦法務人員,在可以接受的範圍內跟銀行協商還款金額之類的。

如果有進一步問題,建議你把資料準備好,先問法扶的律師,再決定怎麼做。
swabber wrote:
你的例子看起來很奇怪,一般案件第一次拍賣時,所有銀行就會參與分配了。不太可能多年以後,單純針對違建的房屋查封。

如果是欠本土銀行的債務,建議直接去銀行問承辦法務人員,在可以接受的範圍內跟銀行協商還款金額之類的。

如果有進一步問題,建議你把資料準備好,先問法扶的律師,再決定怎麼做。



很常見

10年前欠的是10年前的事

10年後欠的是10年後的事

不是欠了就不能在借

那依法

債務人名下就只有這間房

不封就什麼都沒有了

以銀行的立場

不封他能怎麼辦??

放棄這筆債務嗎??
一堆不懂裝懂,法院依法執行公務哪來的侵入住居。
封條貼在月曆後面,一定也是債權人代理人說的,法院才不care貼哪裡,貼大門邊更省事不是嗎?
查封標示上面有執行法院,有執行案號,有執行股別。打電話去問一下,去閱卷一下,清清楚楚的,哪來這麼多OS,人家要陰你要婊你?為了一個高雄未辦保存登記的建物,值得嗎?
補充,封動產原則用債務人戶籍地且為戶長才行。
schiehkao wrote:
房子會被查封表示房子...(恕刪)


10樓說的沒錯
貼法拍屋公告是法院執行處承辦股書記官張貼的
監視器沒拍到警察未必沒有警察到場
法院執行處有強制執行案件通常會通知警察到場
不是法院書記官或是沒有警察鎖匠不敢幫人開門
鎖匠也會怕被告"私入民宅"

未保存登記建物被拍賣部分
建議債務無論金額多寡讓法院拍賣建物
以實務而言未保存登記地上建物被拍賣
土地所有權人通常有優先承購權
又、建物居住債務人占用時間在債權發生之前法院不會點交建物
除非債權人能提出證明債權是在債務人占用發生之前法院才會點交
"關鍵點在於點不點交與有否優先承購權"
如拍賣不會點交、又有優先承購權就流標到三拍後在投標標回建物
從法院標回建物可拿法院開立建物移轉證明書到稅徵機關辨理所有權人變更你的名字
建物也與你父親無關,日後你父親債權人也無法再申請查封拍賣建物
frxkimo
專業!
無敵娘娘槍
正常都會有警察啦,1個500塊,鎖匠是自己找好到現場,而且查封都會有查封筆錄,直接看筆錄就知道哪個警察到現場(通常會找2個).
leaderone wrote:

關於未保存登記建物查封

請問各位,約10幾年...(恕刪)


>>>

未辦保存登記建物

沒辦法辧理所有權登記

所以只有原始出資人、建造人

有事實上的處分權


所以重點

你只要證明你父親

不是原始的起造人

就可以打贏官司


你要向執行法院提起

第三人異議之訴並願意提供擔保停止執行

房子就暫時不會被拍賣


至於怎麼舉證

就是去調房子的房屋稅單

什麼時候開始課徵?

如果課徵的時候你爸爸未出生或是未成年

就可以推定房屋在你爸爸之前就存在

所以你爸爸並非原始起造人

房子不是你爸爸的

那麼就可以排除債權人查封


當然也可以和債權人調解

如果金額不多就看要不要花錢了事



蔚藍而清淨的世界 wrote:
一堆不懂裝懂,法院依...(恕刪)

講到強制執行
總是會看到老面孔出來 回應
有實務經驗的一看就知道是同行

但也有很多裝懂的鄉民跳出來出餿主意
其實還蠻有趣的

認真回應樓主
法院強制執行時一定會通知債務人
也就是你失蹤的老爹
會掛號寄到他的戶籍地
如果你說他早已跑路
戶籍可能被遷到戶政了吧

開門鎖,一定會有警察在場
只是有些刑警是穿便衣的
書記官也會在場作筆錄

公告貼隱密處,是體貼債務人
不要讓他丟臉,怎麼會變成陰你們呢?
我只能說,因為你不是債務人
立場不同,想法肯定不一樣
我還封過某銀行營業處呢!
因為房東欠債,銀行大廳貼封條能看嗎?
銀行只是無辜的承租人
協調後當然是貼角落隱密處

今天會有債主找來,其實很簡單
就是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還掛在你爸名下
他欠債,債主找來不是很正常嗎
但這種違建,通常不會有人買
就算有,身為地主,你也可以以相同價格優先購買土地法104條
趁這個機會,如果有人出價拍定
你可以主張優先購買,買下來辦妥過戶
避免日後你爹再捅出婁子讓你們收拾
你爸還健在吧?所以才會以他為債務人聲請法拍
這種土地跟房屋所有權不同人,而且房屋還是未保存登記的違章建物,被拍賣也不會有人要買的

法拍動作只是走個過場,因為銀行的規定就是要法拍。應該下場就是流標,所以法拍的過程對你沒有影響
怕只怕,法拍結束後,銀行把所有的不良債權打包一起轉賣給討債公司,以後討債公司會來惡搞你

如果金額不高,你也可以花點錢消災去參加拍賣標回來
實務上的做法如下,你是地主,若日後還需要這棟房子,去用最低價把它標下來,若有人標走,就用優先購買權買下來,就這麼簡單,因是未保存登記的老房,估計應該很低價,尤其又在高雄橋頭,不會有人去標的。

你若不買的話,尤其房子又被查封的狀態,日後不管你要用或要賣掉,債權人或銀行如果把債權低價轉給融資公司或地下錢莊,你日後要處理會很麻煩的。

而告入侵民宅和詐欺什麼的,全部不會成立,因為法院一定會事先通知屋主了,而你也不是屋主,只是地主而已,照理講,你也不能進去的,除非你有明確的你爸給你的授權書,授權給你全權處理他的房子,不然他有公權力無人回應下,當然可以進去貼公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