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轉約跟成屋轉賣一樣都有房地合一稅不是嗎?不懂有什麼好禁止

timy312 wrote:
我只是不懂政府幹嘛追著預售屋打


預售屋的特性在於:
1. 她的價格是"未來價",容易像某些股票一樣,從本益比成了本夢比。
2. 她的期初投入跟成屋比像對低的多,形成的槓桿效果更大。
3. 她是房地交易中的大宗,但不是有房者中的多數。
以上的三個特性,更容易讓主政者說服大眾,預售屋是炒作根源,並且針對預售屋動作,對既有房屋的影響最小。
timy312 wrote:
我有聽說過,意思是給...(恕刪)
成屋低作價
會增加以後售屋的價差
兩稅合一作價的部分要多繳稅
timy312 wrote:
我有聽說過,意思是給現金對吧
可是一樣在成屋市場交易也有很多賣家用這招啊......AB合約之類的
我只是不懂政府幹嘛追著預售屋打


預售屋很容易以最低成本做 "平轉",沒繳息壓力,而且簽讓度約,在建設公司馬上辦完,一手交現金,一手交貨,投資客風險低,立馬脫身,查不到。

成屋的成本比較高,時間一拖長,又有繳息的壓力。簽 A,B 約,怎麼說都是造假,風險較高。
就是預防投資客炒作,炒高房價。

簡單說10萬簽約購入合約3000萬的房子,預售還沒開工,還不用繳開工款及其後的工程款。

如果出售換約,有人接單買3500萬。

這合約的槓桿就是300倍,賺275萬(225萬繳稅給政府),賺了27.5倍。

這就是前幾年大家在玩的。

有時不肖建商跟投資客合作,那個十萬都不用出。

政府限制預售屋轉售,就可以讓這群沒本錢但圈房的投資客不敢進場,因為等房屋交屋過戶至少得有自備款兩成。
HK_Sung wrote:
如果出售換約,有人接單買3500萬。
這合約的槓桿就是300倍,賺275萬(225萬繳稅給政府),賺了27.5倍。
政府限制預售屋轉售,就可以讓這群沒本錢但圈房的投資客不敢進場,因為等房屋交屋過戶至少得有自備款兩成。


有常在看預售屋的都知道
有些建案
都會有一些人7.8間買起來放的
這根本課不到稅 也沒啥痕跡

所以.....
台灣預售市場這種鳥樣子是真的很垃圾
朝南買不到
6~10樓買不到
都是有理由的

可以預見的是
未來買預售要準備的自備款
可能都會被建商要求再提高一些
엉터리 많다
用股票術語來說,成屋交易的是“股票”,是個實體物品;而預售屋交易的是“權證”,並非實體物品。

房屋可以是投資商品沒問題,畢竟他就是個實體物品,然而預售屋交易的並不是房子,而是一個購買權利而已,單純就是個金融期貨商品。
繳稅是一樣都要繳,
重點是在防止炒作,
投資客可以一口氣買下10戶, 20戶,
在搶預售屋時, 就造成一次風暴, 跟擠兌是一樣的,
房價就會漲一波了,

然後他們再轉紅單, 再+20%上去, 這時房價就又漲第二波了,
他們手上會有很多戶, 所以每次轉一張單, 就會墊高一次地板,
慢慢的就把房價炒上來了.

對投資客而言, 50%的房地合一稅不是重點, 因為繳完稅後, 仍有賺錢就夠了.
(扣完稅人家的報酬率還是有5~10%, 你怕不怕? )
投資客玩的是槓桿, 是金流, 他們要的是一直不斷的炒作, 流動,
而不是一次性要賺到暴.

貧窮會限制我們的想像, 懂的人玩的都是我們看不懂的套路跟手法.
沒看到縣市長 議員 選成啥樣子
再不做做樣子 賴清德 草包林 明年怎麼選 ?
nick680828 wrote:
然後他們再轉紅單, 再+20%上去, 這時房價就又漲第二波了,
他們手上會有很多戶, 所以每次轉一張單, 就會墊高一次地板,
慢慢的就把房價炒上來了.

平均地權條例第一條“限制換約轉售”,講的不是轉紅單,這是兩回事。

轉紅單,就好比轉讓號碼牌,房子不是他的財產,也能伸手擾亂市場,禁止轉紅單很合理。

預售屋“限制換約轉售”,人民不能自由處置財產,有違憲虞慮。等開始執行,再來申請釋憲
davidstrong
預售屋還在建商手上,建商依然可以主動跟投資客解約再轉售他人。跟「贈品不得轉售」、「器官體液不得轉售」一樣不會違憲
巴黎鐵塔翻過來轉過去 wrote:
資產出售漲價繳稅,本...(恕刪)

預售屋還在建商手上,所以修法後建商依然可以主動跟投資客解約再轉售他人,沒有違憲之虞。

跟「贈品不得轉售」、「器官體液不得轉售」、「蘋果特斯拉訂單不得轉售」一樣不會違憲。

雖不能轉售,但還是可以解約,所以沒有侵害人民任何權利,沒有違憲。

三黨立委多少台大法律所畢業開過律師事務所都贊成了,當然沒有違憲之虞。沒念過法律的人也說營區禁止進入違反憲法人身自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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