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0002 wrote:
假結婚是為了省稅金,但錢還是要給假夫妻.
假如土地1億元,你錢給我了,我地轉給你了.
突然我葛屁的,我婚後財產有1億元,你可以分诶!
變成你地拿到了又可分1億元
贈與所得並不算是夫妻共同財產你知道嗎??
所以..
土地贈與對方
對方贈與1億回來
對方得到的土地和你得到的1億
都是個人財產(屬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而不是婚後財產
所以這時任何一方就算死了
照理不會被列入剩餘財產分配(民法1030-1)
除非是用買賣
旦買賣結不結婚都改變不了稅金的問題
pjjoe wrote:
夫妻贈與額度有很多嗎...(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