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8calvin wrote:
1、40歲以前善用寬限期⋯房貸利息=房租
2、錯估自身能力⋯導致大量法拍流入市場藉此打壓房價?
寬限期也只有5年,5年後仍然是要付出高額的利息與本金。
這個政策其實沒什麼意義,因為大多數的年輕人也不是付不出頭期款之類的,反正通常可以找父母出一些錢嘛。
真正的問題是房價太高,付完頭期款後還要背上接近一生的高額債務,期間如果還不出來,房子還會被法拍,等於白白浪費人生,這才使得年輕人退縮。
而這政府搞出來之後,只是把原本頭期款的錢整併到未來一樣要償還的本金裡面,一分都不會少,甚至利息會因此變更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