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農地移轉基本上是免稅的...只要提出農業用地做農業使用的證明書(目前是由鄉鎮市公所承辦)...可免徵土增稅...
3.依大大目前的情況...不知農舍已作建物第一次登記了嗎???...若無...可先過農地至承買人名下...農舍可再討論如何等5年期滿在做移轉動作..若已做第一次登記...即不可行...因為會受到農業發展條例第18條農地與農舍併同移轉...就只能做預告登記(土地法第79條之1)等動作...詳細可能就要跟你的代書想想辦法了...
4.農舍增建也要依照建管相關規定申請增建執照...對大大也是保障...不然被農業單位查到...稅的課徵...增建部份的合法性...都會出現問題...
ysc_kyy wrote:
依大大所言,在取得使...(恕刪)
1.依大大所言,在取得使用執照後及第一次產權登記(保存登記)之前可自由過戶,只要產權一登記就必須受到5年才能過戶的規範?您的意思應該是這樣吧。
a:並不是...以下皆白話版
大部份想買農舍的人...會先請地主向建管單位申請農舍興建...因為農業發展條例施行前取得的農地...所興建的農舍不受5年的限制...即蓋好農舍後可馬上移轉(之後的再次移轉不再受到限制)...若先買農地再去申請農舍興建...是在89年1月之後...即受到5年的限制...須等到農舍興建滿5年才能移轉...請注意是農舍興建滿5年喔...即89年6月贈與所得之農地...97年才向建管單位申請使用執照核發...即從97年開始算5年...
2.這樣的話應該只有建商能玩,若是一般中古農舍通常都有產權登記,都是受到必須持有5年的限制.....
a:只要是在農業發展條例施行前所取得的農地...都不受限制的...因此中古農舍(89年1月前)都不受限制...而且並非所有的農舍都有產權登記(在建築管理前的房子...不用使用執照即可興建...依照當時年代法令管制的房子...都算是合法的)...如果家中有30年以上的房子可問一下...即可得知...
3.唉!農舍條例限制實在害了很多人,很多家族為此搞得反目成仇.....也有不符購買農舍資格的人用鄰居老婦名義購買.....雖然居住不是問題,但長久下來衍伸出很多不必要的糾紛..........
a:耕地承買...在92年以前是要有自耕農的限制...目前已不需要了...因此...現階段購買農地及農舍沒有受到限制...唯有"私法人"除了相關規定外...是不得承受耕地的...因此才會有建商請地主去申請興建農舍...再由建商出資興建...但蓋的農舍還是地主的名義...再由地主轉售...除可歸避5年的限制...一方面也是因為建商不能購買耕地...其實目前農舍的使用...跟之前法令的本意不太一樣了...住在農舍裡都是農民嗎???...農舍外觀像農舍嗎???...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