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拆百姓家,郝龍斌捅了一個大蜂窩


kjh5521 wrote:
郝先生在新聞上說~他...(恕刪)


請問你看過都更條例嗎?
請問你要拆別人家有法源嗎?
如果你不懂這是一個法治國家,那你可以搬去非洲,
或是找一個打嘴砲好像就贏的地方去生活

法治國家:顧名思義就是誰不懂法令就會被玩死,死前還要被炮你錯了!
原始部落:你武力拆我家,那我也武力拆你家,不爽就可以宰了你!
都更法在每個縣市都是一樣的法
為什麼只有北市出現爭議
法訂定了。執行法的官員明知有問題確硬幹
事後才來說我也很痛苦
真的事前沒辦法嗎
台南不是有例子
為什麼台南能。台北不能

shown97 wrote:
請大家好好譴責立法,...(恕刪)


讚同,都更法太奇怪,
不用我書面拒絕就是同意?
考慮角度太狹隘!
太偏袒建商~
還有建議立法,公設不計價~但須附註在權狀裡。
公展30天時有疑義的陳情人會給3分鐘上審議會發言
3分鐘能說得清什麼事呢?
很多一般民眾上台發言都會緊張口齒不清
又不是法律專家也不是辯才專家
又沒錢請律師(就算有錢請,為何要憑白支出這些費用!)

反而建商可以一直說不限時間
還請律師專家大陣帳出席
這不公平!

randyj wrote:
這是法院的判決書也可...(恕刪)


這判決書我看了兩遍,跟你提到的關聯在哪邊?
"王家在做權利變換時,是開了兩億
但2009年估價師,估價只有七八千萬
所以才判王家敗訴"

24L-II wrote:
不敢回嗎...(恕刪)


我很好奇為什麼王家不能開未來的價格?
而是被迫都更一定要賣7400萬?

01上有房子的...
如果你看好日後的房市...
你願意用現在的價格賣還是加上日後可能的獲利賣?
別傻了...
現在有多少人開天價+未來價格在賣...
有人去譴責這些人嗎?
可以請政府出面喬嗎?
還是可以代為拆除?
我攝影...故我在...
2 億 並不是真的要討這麼多錢 ,過高的錢, 只是為了堵住建商的口 , 如果建商 硬要 , 麻煩你付出代價。

拿了 那五間房子 , 並不會比原來著的舒適 , 自己的土地 , 自己作主的空間 , 免交管理費

王家 並不是有錢 , 是一百多年前 擁有的自有不動產 , 自有土地 , 沒有出賣 , 哪來的錢




randyj wrote:
建物王家的土地部份王...(恕刪)


權利變換同意書
那是市府要求王家寫出對自有土地建物的估價
不是土地使用權的買賣契約
good69 wrote:
去讀一下法學緒論好嗎...(恕刪)


為什麼要跟他說?以後他的房子被拆了再說拆的好,他說的對,憲法不能無限上綱,一個法律定出來是可以施行的,但是你也要看有沒有釋憲,只是你要等到,等個十幾二十年吧!市井百姓就是這樣被欺負的,真的有法律違憲被廢,只是為時已晚,會說出這種話的人,通常都是有拿到好處的人,否則,誰喜歡自己的房子被拆?拿市容美化當藉口,有本事去拆了總統府阿。
真是奇了, 明明很明確就是居住正義, 跟有錢沒錢,跟政黨傾向無關, 也可以挺成這樣? 現在問題都直指說好北市府所謂的依"法"行政, 就已經帶頭違法了(不符消防法規), 再來本事件的既得利益者跟行政者,我們能不能在公堂假設一下, 有沒有利益勾結問題? 不然為啥好好拆先生會獨斷獨行還派1000個警察來好好拆民房? 在我看來國賠是賠定了, 好好拆先生要不要負責?要不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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