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 八月、都更、拆王家 "...

supersunday7776 wrote:
公共利益
不是指不特定人嗎?

啥時變成有特定人叫公共利益?

指特定人叫私人利益吧!...(恕刪)


參與都更其它人難道不是公共嗎?
robinking wrote:








參與都更其它人難道不是公共大眾嗎?...(恕刪)
最重要的事先停止建商工程執行
一定要好好的查清楚這裏面有多數的官商勾結
其實我覺得這件事鬧那麼大,已經和合不合法,法官怎麼判無關了,很多人最無法接受的是:

1.其它人要處份財產所有人的財產,居然是財產所有人得去不斷的表達不同意,而非其它人
要取得財產所有人的同意.
2.承一,不但如此,連寄送開會的通知,只要有寄就好,有沒有確實寄到不管.(說到這個,我不
太懂王家就住在那邊,為何要往戶籍地寄?)
3.幾個無關的人只要用點技巧把你的地畫入都更範圍變成袋地,靠多數決就可以處份你的財產.
4.不符消防法規未何可發建照?
5.未取得地主同意賣地或都更,為何就可以先預售?


以上除了4之外,我知道可能就都更法來看合法,但我一點都不覺得這樣的法律是合理的.
xieb wrote:
2.承一,不但如此,連寄送開會的通知,只要有寄就好,有沒有確實寄到不管.(說到這個,我不
太懂王家就住在那邊,為何要往戶籍地寄?)


你說的我都非常認同!

但第2點其實你已經自答自問了,
法律上採發信主義,我只要寄了,誰管你有沒有看到?

不然建商幹嘛把信也寄去地址完全錯誤的某大樓,
簽收者還是大樓管理員,
透天厝哪來的大樓管理員呢?


fanzi wrote:
你申請大法官釋憲了嗎? 你說了算唷?


這句話我已說過了

robinking wrote:
...(恕刪)



公共利益= =

房子蓋好 跟公共利益有啥關係 有像蓋公園 蓋體育館 停車場 等公設一樣 可以供全民使用嗎?

台北市民有因此受益嗎?

到頭來受益的只不是那些執行都更建商拿來炒皮賺錢

拿都更來說公共利益不覺得噁心嗎

那些建商賺來的錢我想也不會拿來做公益 既然如此

那為啥要給建商做都更 做下去沒錢賺 土地越貴

一堆人只會說王家拿了5房5車位有賺到

卻沒人建商賺了X億有賺到

如此嘴臉支持都更

改天換你家被人以不平等條約強迫都更

就不要出來喊都更法不公




xieb wrote:
其實我覺得這件事鬧那...(恕刪)


聽起來真的很不可思議

在知道這件事之前
雖然了解台灣不是大同世界
為了錢很多人什麼壞事都肯做、也能做

但這種手法無法想像真的可以做出來
(跟文林苑相比正義國宅的手法就低太多)

但這就是真實狀況
發生在當下的台灣

由行政、立法、司法聯合同台演出


xopen520 wrote:
台北市民有因此受益嗎?


文林苑影響不到台北市民,但是已經影響到其它36戶的權益

就竟是個人權益比較重要,還是其它36戶權益比較重要


xopen520 wrote:
一堆人只會說王家拿了5房5車位有賺到

卻沒人建商賺了X億有賺到


原本是可以雙贏的局面,卻因王家人還想要更多
搞出今天難看場面,還浪費社會成本


robinking wrote:
這句話我已說過了


我就在是反諷你,結果你還聽不出來?

如果王家真的違反公共利益,
建商的律師團會放過王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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