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天秤嚴重失衡時

社會案件就會產生

你要逼得房東難過日

搧風點火做不下去就賣啊

現在跳也跳不了了。你敢規定,絕對會出人命

還要大的,夠激烈的,夠慘烈的

才會發現嚴重失衡也是不可以的,是嗎?

我們也是辛苦拼命,該負得責任一個也不少,就要有相對的租金酬勞

公司的營運、經濟的發展,法律一定是要保障僱主和員工雙方的利益,才會發展得下去

把雇主的利潤全砍光,企業便待不住出走,對台灣是禍不是福

同樣,法律已經是處處對房東不利,積欠2個月以上才能解約趕人等

至少損失到解約,訴求法律請人走

這法,是讓損失無限大

確有這條法做保護傘,任何法想不出來能制衡的

房東們

我對法律熟,

這法

會是束手無策,這條法只要碰上中低收持續欠租,會讓民刑法全部打死

你們懂嗎??????!!!!!!!!!!!!!!!!!!!!!!!!!!

是完完全全束手無策,你們知道嗎?

刑法會讓違法性那邊安全降落,束手無策,束手無策

你們懂嗎?我所看到到點,沒那麼簡單,沒那麼簡單

更不是白癡到只看到繳稅這個點

這個點還不至於讓人恐慌

中低收這一條,是完全沒讀過法的人來當立法者定出來的

租屋專法是特別法,凌駕民法之上

之前能用民、刑法來採取行動的點,全部封死

你用啥存證信函催告啦之類的,全都上了法院也沒用

所以,能接到中低收的嗎?碰上個有心利用的奧客,看你怎周旋

不用上網討教了

就法律而言,這條這樣規定下,束手無策

所以,只能全面防堵他所提到的中低收包含低收的人

怎防?

如果沒中低或低收,欠租了還有得對付

這群人一碰上,房東真的會死得很慘

我所讀的民刑法都變成垃圾

就法律而言,已經不會是用法律的手段了

反正訴求法律也沒用

綁手綁腳,煩得要死,還不如一開始打死不碰這群人

cerita1979 wrote:
讓天秤嚴重失衡時社...(恕刪)


你說的都很合理。但只是沒法回答:有人強迫你把房子租人嗎?呵呵,等到大家都不願意出租房子的時候,房價會跌,資本會外流,一般老百姓要居住,卻反而更困難:租屋租不到,企業外移薪水更低落,買房更加無望。肥了誰?那些滿手現金等著逢低買進的投資客。

台灣這樣倒行逆施,就是要把資本往國外趕。看著這片土地的資本市場死爛,我一點都不傷心。
何必氣成這樣

我猜測這個法八九成會修正

1.跟政府請領中低收入,這條應該會如柏克萊,不是強制性,而是你自願參加

柏克萊的租屋專法,如果自願參加,就可以不受租金調漲的限制

2.租屋專法如果真的實施,租金會漲的地區還是照漲。不會漲的地區還是照跌。
依照柏克萊的狀況(家人在柏克萊有屋出租),此法讓房東很不爽,最主要是無法調漲租金,其他不能歧視,但並不是說房東無法選擇房客,他們還是會查房客的經濟條件


也就是版上將選擇跟歧視,混為一談。 沒那 麼嚴重。

3.此法須修改之處,還有目前台灣要兩個月才能趕房客,但在柏克萊,晚了一兩天就可以趕了。


在那怨天怨地,還不如提出建設性意見,針對法來調整,對雙方有利

何必調整呢?? 這個法真的有必要實施嗎??

現在租屋市場的問題充其量就是政府收不到稅而已,

如果能討論合理調整, 讓房東樂於繳稅, 政府也能增加收入,

像先前提出的分離課稅, 稅率降為5%, 我相信反彈也不會那麼大,

這個問題修改稅法就搞定了, 不需要搞一個租屋專法!!

現在問題是其他那些討好民粹, 倒行逆施的措施,

現在租屋市場房東惡意趕房客的狀況很多嗎?? 房客不交租或不告而別的狀況才多吧!!

房東有義務照顧弱勢或中低收入戶嗎?? 政府多蓋些社會住宅安置才對吧!!

現在租屋市場的租金很高或存在亂漲租金的現象嗎??租金凍漲甚至下跌才是事實吧!!

想要學歐美日?? 知道歐美日給房東的租金有多高嗎?? 台灣租金漲成那樣誰受得了??

要房東不能趕房客, 知道歐美日法規要求房客怎麼對待自己所租的房子嗎??

如果每個房客都像歐美房客那樣, 哪個房東會趕??

歐美在要求房東付出代價時, 房客要付出的成本也不會少,

成本與價格的相對關係以及經濟學裡的轉嫁原則這些大立委真的懂嗎??











Junodidi wrote:
何必氣成這樣我猜測...(恕刪)
這裡何時理論派一堆阿

紙上談兵誰不會 要說誰都會說

這麼強為何沒人找你去當部長?

房租就跟地產一樣 漲跌需要理由嗎?

就跟土壤液化議題一樣

公布有讓房價跌嗎? 答案是沒有喊爽的而已

租屋專法過不過也根本沒差

大陸那邊 房子蓋到可以讓20億人住

房價還不是依樣炒上去

大家根本不需要這麼杞人憂天

自己下自己幹嘛

船到橋頭自然直

zaitkirk86 wrote:
你不覺得這篇本身就...(恕刪)


來打你臉的,自己估狗一下很難嗎?

http://lci.ly.gov.tw/LyLCEW/agenda1/02/word/08/07/11/LCEWA01_080711_00012.doc
跳腳了幾天,突然不想再說

覺得通過再說

不是立委都是沒自己房子在出租的

兵來將擋水來土淹

方法是人想的。我這些日子想到的就是樓下大門門禁設備和電費預付讀卡機設備

直接合約一開始寫著每個月住戶來去,為了安全起見每個月會將已繳這個月租金的現有住戶重新輸入

尚未繳租的請連絡房東

未影響個人房間的門鎖及進出,也未換房間門鎖

電費以有繳租的為前提便能儲值

未給您斷電,是您不繳租不儲值才房間內沒任何電的

不繳租絕對會只要打從每次進門就非常的有壓力

在這邊講講講反正也沒啥鳥用

我買的房子都在我家走路10分鐘內,我絕對不會讓我管的物件有距離感

監視器和感應卡一刷們,就知道回來了,5分鐘內我就會到了

連網路都是遠端能馬上知道誰在上網,上哪些網站

其實,輸入哪些密碼都可以知道,因為你們是用房東的網路設備上網

能直接檔掉哪一間的上網

奧客最喜歡找房東越遠越好的

而奧客要住也要敢住得下去,能住的下去

小咖房東的會收山,如同有些房客說的,會做的還是會做

對啊,會面對職業級的。能管那麼多物件,手段能多軟?

而競爭變少,又要做預防,能做的全台租金都會漲

不信的話等著看吧

職業級的也不會沒經驗面對處理掉奧客

真的要針對處理掉不繳租的奧客,因物件都非常近,要改設備非常好著手,好管理

出租上方便管理是重點,尤其碰上奧客的時候

就這樣,想想就以上這些,一切到時再說吧

沒這麼複雜

專法過, 未來一定會成立租賃的管理公司

這類型的公司與房客簽訂契約只會簽訂給他怎樣形式的房子

這樣未來提供屋子的屋主想收回, 只要跟該中間公司說,

而中間公司就會另外尋找住處給租屋者並協助搬家

而租屋者的過濾跟控管都交由管理公司處理

這樣房子也不會綁住, 也多了一層服務關係,

而該收取的費用還是跑不掉, 房租該漲還是會漲

法條過了, 創造了需求也創造了市場,

有興趣的現在可以開始佈局了

最後根本的財團化..強者恆強, 只怕未來的發展會讓中下階層日子過的更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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