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以爾 wrote:人親友借一下頭款去買個小店面,頭款分5年慢慢依還信貸方式償還,同時房貸部分則申請5年寬限期,其後則加長還款年限,5年內比現在繳租金每月多9000元支出,寬限期後比繳租金每月多3000元支出,感覺可行。 當然怎麼了啊...因為這東西是人身必需品你買多了就會壓迫到其他人當然怎麼了以一個國家發展而言,看的是全面性的既然你都有能力買第三套少貸一點款也是合情合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