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施壓 ~ 雨遮不登記所有權 吳揆喊卡

奇怪了,政府再搞這個有利財團的東西就在三考量,在剷除人家農作物時怎麼不會在三考量,等稻米熟了、

蔬菜採收完了,而是直接怪手就開進去拆了。而這種雨遮小問題簽扯到建商利益就在三研議,這是什麼政腐,

選前說吃水果拜樹頭、不能割稻尾,選完就管你樹頭還是什麼頭、稻尾還是什麼尾,怎麼這樣子搞阿!

有人說:苦民所苦",到最後卻是苦財團所苦。
有人要選民幫他找工作,選他之後卻是一直在幫財團開除老百姓,讓農人失業,讓漁民沒飯吃。
就像是"金融海嘯",對平民勞工確實是金融海嘯,對炒樓炒房地產財團卻是"金融海笑",巴不得多來幾個類。
lucars wrote:
小弟有針對雨遮的問題...(恕刪)


  那是典型的敷衍文,就像是投履歷教你回去等電話.

lucars wr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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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的電子信函我們已經收到了,關於您向院長反映的問題及建議,我們已經交付
權責單位妥慎處理,並將儘快回覆給您。因為來信甚多,若時效稍有延遲,
希望您能夠諒解。
院長非常重視大家反映的意見和心得,衷心歡迎您常利用這個信箱,表達您的
看法或建議。

祝 平安健康
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小組 敬上


看起來就是 你問 路邊很多狗大便 或是 隔壁夫妻**太吵~~... 也可以這樣回答~

所以 是不是 設定自動回信??
大家不要擔心
不是不報
是時候未到
就讓他們再享受一下權力的滋味吧!!

不想讓這貼文沈了!請大家多加油!頂上去!至少讓他在第一頁!
院長說 花錢買雨遮 其實是為了 保護稀有鳥類.

人類為了 和動物和平共存,以後要把停車場 改成馬廄

大家騎馬去上班 節能減碳 愛地球

道本無遠近,曲直在人心。
小弟有點質疑...日後雨遮都不准登記...亦即大家都沒有所有權...那所有雨遮都屬於公設的一部分嗎? 那凡有利用到雨遮的任何用途都可被視為違建可以被舉發拆除的嗎? 例如雨遮空間置放分離式冷氣主機...到頭來大家只好把分離式冷氣主機擺在陽台內...誰賺到呢?
動歪腦筋的建商會不會如同露臺的賣法...要所有住戶都簽屬各自雨遮的專屬使用權...只能使用不能擁有所有權...
而專屬使用權用一般建坪1/3價格賣給你...你會接受嗎?? *_*
露台沒有所有權上面放冷氣機算違建?

建築法規所指的違建,是採計使用用途?還是採計非送審圖樣建物 ?


特偵組 wrote:
露台沒有所有權上面放冷氣機算違建?


露臺沒有所有權但有使用權...使用者是要付費的....那有可利用價值的雨遮要錢嗎? 我想付錢就可以在一定規範內自由使用...但你沒有付錢既無所有權也無使用權...當然不可以使用..

johnnyw0719 wrote:

露臺沒有所有權但有使用權...使用者是要付費的....那雨遮要錢嗎? 我想付錢就可以在一定規範內自由使用...
但你沒有付錢...當然不可以使用.


一整個亂掰

雨遮有沒有付錢都只能在一定規範內自由使用,

此外你拿付錢才能使用這點來談,屬於民法上的侵權行為,

請問買家雨遮沒付錢的話,誰能對買家提出侵權告訴?

這種民法上侵權行為又關違建啥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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