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房仲開的比便利店還密集,房價高到80%的人都說一輩子買不起,政府的打房力道也在慢慢加重,利率看昇,少子化,國民實質所得可以說是負成長,這麼多的不利因素在形成,這個政策不行,我看還會出別的招,反正房價掉下來是早晚的事,只是何時,掉多少趴而已
很多人講說投資客撐個兩年就好,或轉嫁稅金什麼的,但本來投資客「想」跟實際做不做得到就兩回事,房價如果那麼容易拱得高高的又不乏人買單,那離泡沫化也不遠了。用高額稅金把房子鎖個兩年,可以增加非自用住宅的流動風險,如果一種投資沒有辦法很靈活地在適當的時機轉賣掉,誰能保證兩年內不會有另一波金融風暴?萬一房價因此持平甚至走跌,想殺出又要付稅金,轉嫁又無人買帳,這種風險就是投資客要承擔的。前頭有人說買了房子又要救公司所以賣房子,這種本來的房子已登記為自用住宅再賣掉,是不會被課到稅的。另外,一般規避稅金的方法就是簽兩份約,先租後賣,這點對於買方也不見得不利,一方面前兩年只要付租金,如果住到一半不想買了,應該也有機會翻臉不要(看約怎麼簽的),這個對於買方都遠比現在被投資客吃死死的要好。
小寶獅 wrote:針對的是非自用住宅....(恕刪) 自用住宅....是不是自有不動產自用才算自用住宅呀?要用人頭規避應該是一開始購買時就要用人頭買了,不過我想人頭沒那麼好找的~要去哪找人頭就是一個問題~找到還要他們肯,而且要付點錢給人頭吧~還要有把握能控制那個人頭,不然他反臉不認或偷偷賣掉房子就好笑了,就算找親朋好友當人頭也是很危險的.國稅局很多大條的收入都是被自己人咬出來的~要真的能找出好用的人頭不是每個投資客都作的到的~這可沒像開人頭帳戶那麼簡單~
ddcatt wrote:誰能保證兩年內不會有另一波金融風暴?...(恕刪) 在這樣的通膨條件下兩年內會有金融風暴的機率非常高不要說台灣有沒有光是其他國家就說不完了更別提其他國家爆掉 台灣會不受影響 我才不信ynneklai wrote:念過經濟的別再那邊供給需求決定價格了教授有教SD線交叉是在資訊不透明不對稱的情況下嗎??...(恕刪) +1台灣的房地產市場根本就是一場混仗講啥市場機制?坑人機制還比較恰當一點不長眼 wrote:建商不會倒??從我有記憶以來..記得建商已經倒過好幾波了.....(恕刪) 建商不會倒阿只要肯半夜跑進總統府哭訴的話
這個法案應該是短多長空.大咖投資客應該現在大量進場鋪貨. 等到法案三讀通過至少還要一年半載. 等到真的生效日開始, 手上的物件可能都已經持有一年多了. 過不了幾個月就超過兩年的期限. 然後就可以開始出貨. 當然能這樣搞的投資客應該是不多...
yamahappp wrote:請問有誰能提供如何知...(恕刪) 就靠 "重賞" 與 "重罰" 呀,買方付越多,給的扣抵稅額越高,買方當然樂於報高價,賣方申報低價視為逃漏稅,除需補繳漏稅外,再罰個交易重稅的五倍十倍或更多倍,凡是房地產買賣,除了產權轉移登記,亦須詳實紀錄交易價格,如果交易雙方申報的房價兜不攏,就可嚴查其真實價格,就像查稅那樣,如此雖不能完全杜絕虛報謊報,至少減少一大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