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gerkuo2001.tw wrote:
持有土地最低也有30年,最高超過百年的台北市土地...(恕刪)
像你這種CASE,我只能說,你只不過是一條幸運的精子而已
再說,這些土地還不是你的,而且也不是你一個人分
所以,暫且不用太得意
我外公以前也是繼承了大片土地,但在還沒能傳給他兒子時,已經被他自己敗光光了(合夥做生意失敗、作保代為償債..)..
所以,希望你還有機會能繼承得到
還有,希望你不會像大同準接班人林建文自殺
也希望你不會像「公子哥兒大麻團」(販毒集團成員多為企業少東、小開)8人各被依販毒、製毒、走私罪,判處3至16年有期徒刑
有時候,人過得太爽,反而下場很慘
奉勸你,錢還是靠自己賺比較有意思
人一生中最值得驕傲的是,靠自己打拼得到的成果
另外,如果你是自己杜撰上述的故事,那更可悲,希望你能改一改
另外,我沒有刻意去做多什麼,我只是依據事實做陳述而已
要真的感謝,你應該要感謝伯南克開著直昇機灑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