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一眼卻看不完 wrote:22歲櫃姐 賣淫求3...(恕刪) 太小題大作了吧...這種事十幾二十年前就有了, 還有一些小公司老闆們開團 "吃尾牙", 順便招待客戶, 可以 "臨櫃" 親自挑選哩...
會有這樣的情況還不是那群愛炒房的人害的,台北市有多少人一個人同時擁有兩三棟以上的房產,很多,但也是有很多像這位櫃姐一樣為了買房無所不用其極,至少人家有志氣,不靠別人養也不靠別人送,雖然方法不可取,但著輕量刑,最好的狀況就是根本不用罰他放了她吧,人家真得很可憐,很多人22~24K還買名牌包整天哭窮靠爸靠媽,至少他真的是靠自己,了不起!不過方法真的是.....說錯也不對
sid1980cheng wrote:所以小孩跟你說讀書沒...(恕刪) 所以你的意思是可以當官欺負百姓而不能當被欺負的那個囉?被欺壓的就活該也對啦!做人要狠才賺的到錢。哪個老闆不狠?油還用黑心的才賺的到錢所以你的理論應該是詐騙集團都比這種賣的還要高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