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我有說是騎腳踏車嗎?...我說是騎機車...我現就租這樣的條件丫...這有什麼好證明的...你不相信..那就別信丫..
Katong wrote:
30坪+車位,騎腳...(恕刪)

hevalence wrote:


房子不是不能買,價格漂亮為什麼不能買

但買不起卻硬要買的真的是下策


中肯+1
過去妳陪我窮,現在我陪妳老
aderek wrote:
哈最近聽鄰居說他小孩...(恕刪)


一堆酸民~買得起的自然會買,買不起的講太多還是買不起,十年後自然會看到高低不同的~
月入7.8萬.繳貸款2.8/月.還有2個小孩..
恭喜成為鄉民口中的溫拿.也恭喜開始體驗30年的人生..

greatfoe wrote:
月入7.8萬.繳貸...(恕刪)



樓主的算數有問題!回家重修數學!.....

aderek wrote:
哈最近聽鄰居說他小孩買房(30坪無車位)
貸700多,貸30年每月繳4萬多,又要養2個小孩,他們夫妻收入約7'8萬那...
還有一個朋友現金約600多,每月租一萬(30坪+車位,離捷運騎車不用10分鐘)....
或許改變買房就是成功的思維,就可以活的更自在了



光看以上的數據,我覺得都很棒耶~
不太需要比較,都是自己的選擇
快樂與滿足都是自己的選擇

不是都很棒嗎~
成功與否是自己定義,不要讓別人決定你的成功~~~


gn663498 wrote:
小弟家的確是......
也很坦白說他們因為親戚欠債 bra bra bra....(恕刪)


題外話。不管是01還是PTT,看到胸罩*3的文章真得很多。

天龍國子民 wrote:
月薪六萬貸款4300萬?
然後把一間賣掉,賣4277萬?
所以你賺兩倍?請問是隔了多久賣出?台北市有兩倍的漲幅?


理論上有的,
2001年老媽買松山區公寓,30坪600多萬,現在應該有1500了吧?

2005

老妹原本要結婚沒結成,硬撐吃下健康路老大樓28坪900萬,現在應該快2000了.
這個社會是結果論的,等10年後再去比較誰的做法更正確吧,現在下定論言之過早

123people12362 wrote:
你要編故事也打個草...(恕刪)
你真的没買过房;二年宽限期只交利息:必要可延長至三年。土銀新店分行承作:主要是人家認為擔保品土地值錢可以貸到八成。事實上當年每件北市案子几乎都故意鑑价很高,銀行這樣才有生意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0)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