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發戶 wrote:陳小春2525,為什...(恕刪) 想請教大大,請律師後有走法院嗎?怎那麼快就請的走?碰到不繳房租又不搬走的房客真的是很麻煩!當然物業管理的業者都說有秘招對付,但我看到的祕招就是讓房客繼續住下去,然後水電費請房東去繳或者推給房東自己去跟房客溝通,他只是代管而已...
爆發戶 wrote:原來我之前把你設黑名...(恕刪) 小弟跟您有過節嗎??沒印象阿。您是租約公證後遇到那種房客就直接請律師強制執行了阿?一般不是要兩個月不繳房租發存證信函告知後才可以嗎?一個月內能夠把這種事處理掉很不容易喔,好多人都是停水停電然後替房客找別的房請他搬家咧!
那可以請問一下代租代管的業者都怎麼收費呢會很貴嗎有哪些服務呢?可以好奇問一下嗎?不好意思那有幫忙代租,可又幫忙處理水電修繕,續租簽約...就是雜事處理業務嗎?不是轉租給二房東,二房東租人處理那種那樣怎麼收費呢?最想問~因為是幫忙出租,所以會不會有租出去最重要,租出去的價格次要考量呢.
一直談「富爸爸」也許不是正面的方法!往上追溯,一定有一代是有遠見的智者做了一些了不起的事情,才能聚集大量財富晩輩才能擁有所謂「富爸爸」如果自己沒有富爸爸,你也可以決定自己要不要當自己小孩的富爸爸!我們生存在相同的世代條件相差不會太大有人可以買一百億百貨公司當生日禮物有人撞爛三千萬超跑不心痛自嘆不如加倍努力,別讓自己沉落社會底層加倍努力當孩子的富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