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道鎮 wrote:
開版大~請原諒他可能...(恕刪)
我就是故意不黑他看他還要講什麼
黑了大家就看不到了
我覺得這種風氣真的很不可思議耶
以前不會這樣呀!
我就是很不喜歡PTT一些腦殘又很會瞎起鬨的風氣
所以現在幾乎都只看01的文章
有比較懂法律的網友可以解惑嗎?
只要有可以告的空間我一定去派出所報案
到時候我會提供三連單給大家看
我覺得不殺雞儆猴不行
以前有個棄標我商品的賣家,給了我一個報復性評價
這種事情很常見
只因為他在評價內容寫了"爛人、像你這麼無恥的賣家我不會再買"
我有告成
檢察官第一次傳喚,我看他還在唸大學不想為難他,當庭和解
只是私下和解的條件我不方便說,大約是一字千金
這個flyhunk我不會給他那麼好呷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