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不是只給金字塔頂端人生活的,你知道國外嗎?德國開放多少國宜住宅嗎?租約有多少限制嗎?,美國年繳房屋稅你知道是以房價的1%再算,這樣比起來你不覺得台灣太輕鬆嗎??如果你希望台灣像菲律賓一樣嗎?會在這邊靠北靠母的只是手上太多房子而已
iem3000 wrote:我要表達的是住不起台北市就搬遠一點,一定有地方住 如果真的按你所說,我們政府對於房價不控管任它自由發展,而且因為不要嚇跑外國投資人,最好任由國外的資金也進來一起炒作,某大老闆喜歡的話,可以直接把整個大安區買下來,比爾蓋茲高興的話,可以直接把整個高雄買下來,反正只要夠有錢形成寡占甚至獨佔,就有漫天開價的權利。你覺得如果是在這樣的環境下,你的年薪百萬很多嗎?政府兩手一攤跟你說還有蘭嶼或南沙群島可以住人,你覺得呢?
iem3000 wrote:為何總有人愛說食、...(恕刪) 『住者有其屋』,『耕者有其田』,『漲價歸公』,『土地國有』是孫文『三民主義』『建國方略』提的中華民國憲法是根據『三民主義』制訂的不是共產主義,別搞錯了不然你也來支持一下獨立建國,制訂新憲法吧~
iem3000 wrote:為何總有人愛說食、...(恕刪) 我來說因為買房是大部分人盈盈碌碌一生的心血才能買那麼一次,但是要飽餐美食一頓不需要將一生的心血心力完全投入。總之,買房代價比飽餐一頓的代價大上太多了,偏偏一堆糞蟲愛吃"別人一輩子心血",其實跟詐騙集團又有何異?套句話,也許合法但絕對不合理。吃的跟住的,根本不是比例原則問題,而是金錢多寡的大小差異,你買的便當比別人一般便當貴40%,也許你只是鼻子摸摸不再去買;你買房後才發現比別人貴40%,就不信你只是摸摸鼻子,搞不好金紙跟棺材都準備抬去抗議了。所以是比例問題,還是金錢多寡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