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像是在打壓弱勢

xieb wrote:
麻煩請說中文..


呵呵 難道上面是阿拉伯文? 通膨假說請找此版最初提出者進來解釋一下吧

xieb wrote:
所以我說嘛,你要嘛沒房,要嘛你的房子是別人買給你的.你根本不像有買過房子的樣子..

呵呵 怎麼推論出沒房? 怎麼推論出別人買給我的? 怎麼推論出不像沒買過房的樣子?


xieb wrote:
我如果有錢直接錢掏了就付頭款或直接付現全額付清,我幹嘛賣房幹嘛"換屋"!?
你自己都寫至少千萬的頭款,


哈哈! 先買後賣or先賣後買又跟房地合一無關,那是下年度所得申報時才要繳吧…..昏倒! 還在找理由掰啊…..



xieb wrote:
依你的說法,我本來要準備這頭款就已經很吃力了,還有政府要來伸手要抽稅,說你這是獲利,對啦,只要你是小換大便宜換貴,錢最後會退給你,請問我要繳頭款時短
缺的錢誰要先借給我?政府嗎?還是要我去借信貸?賣屋同時你不會不知道這間房子的房貸也要處理吧??還是你覺得賣多少錢就多少錢拿在手上爽爽的用?


哈! 越來越誇張了! 400萬以上利得10% 會影響您買房,我建議您還是不要買房好了…. 房價上漲的幅度都爆超過利得課稅的幾十倍了

xieb wrote:
沒買過房子請一旁玩沙去.如果有買過還能寫出這麼可笑的言論,要嘛家底豐厚,要嘛神經大
條不把錢當錢看.
你如果想繼續下去,請先告訴我,你有沒有買過房子,沒有的話我就知道不需要跟你廢話下去.


呵呵! 我只好奇從哪個邏輯論述推論出我有沒有買過房子?
Johnny_depp wrote:
呵呵 難道上面是阿...(恕刪)


不需要,請告訴我你有沒有買過房子就可以了,因為我沒興趣陪一
個可能連房子都沒買過的人扯淡這個議題下去.
xieb wrote:
不需要,請告訴我你有沒有買過房子就可以了,因為我沒興趣陪一
個可能連房子都沒買過的人扯淡下去.


呵呵 要找台階下隨時都可以,只是理由好看不好看而已

不會懂的連一個不知怎麼推論出有無買過房子的人還少吧?


xieb wrote:
你也很好笑,規定還沒出來你可以講的信誓旦旦說自住不受影響?事實上可見的影響就是,想
不被課稅就是得房子越換越大或越換越貴,守著這個紙上富貴.祈禱自己不要哪天出什麼狀況
得賣房子籌錢,我記得現在非自願因素是抽17%.反正呢..越養越肥,就等殺的時機,除非你一
輩子守著這間房,並有財力不斷換大.這是政府的如意算盤.你有能力守這間房到老死,可能就
是由遺產稅接手..總歸活著課不到你,死後也要課到你.

400萬..好多喔.我記得30年前愛國獎券,中了就是百萬富翁.十幾年前,北市千萬叫豪宅.400
萬,哈哈,你等著吧.二三十年後的超過400萬的利得,嘖,真多...你住間破房子搞不好都是億
來億去的,要換屋時你就準備繳到死吧.


呵呵 有人還信誓旦旦說受到影響. 還有人信誓旦旦說"像是"打壓弱勢 (怪怪的語句... 呵呵)

哈哈! 為了四百萬以上的利得10% 不賣房去守著紙上富貴,那也真讓人服了. 且不是連400萬都拿不到....

哈哈哈!
為了不讓政府抽10%,故我類閉鎖期滿賣房只願意賺400萬
當賣到401萬時,那一萬,會被政府抽10% (後面累計所得計算,或分開計稅合併申報),一千塊大洋,故我乾脆不賣房了..那四百萬我也不要了,房也不要換了
.. 哈哈哈哈 真的快笑倒我了



財政部5/13新聞稿

Johnny_depp wrote:
呵呵 要找台階下...(恕刪)


看來是沒買過了..

我也真是好笑,和你這個連房子都沒買過的人討論換屋,聽你天馬行空的扯蛋.

看起來沒什麼好說的了,等你實際有買過房子,再有換屋需求時,你就會懂別人
在說什麼.在此之前,你說的內容毫無參考價值.

就這樣吧.
xieb wrote:
看來是沒買過了..

我也真是好笑,和你這個連房子都沒買過的人討論換屋,聽你天馬行空的扯蛋.

看起來沒什麼好說的了,等你實際有買過房子,再有換屋需求時,你就會懂別人
在說什麼.在此之前,你說的內容毫無參考價值.


呵呵 請問是怎麼推論的? 我只對邏輯嘴砲有興趣,對於實問實達沒興趣

還有其他問題啊? 不接著回答嗎?

而且您講的每個芝麻蒜皮的問題都幫您詳細分析找解答了

而且我說的都是現有官方資訊,怎麼會是天馬行空呢?

真正天馬行空扯淡的是虛擬通膨假說吧...哈哈
Johnny_depp wrote:
呵呵 請問是怎麼...(恕刪)


先去買間房子,開始你的第一步吧..先有這步才能討論到換屋.
沒有這步你也不過就是在鬼扯.

xieb wrote:
先去買間房子,開始你的第一步吧..先有這步才能討論到換屋.
沒有這步你也不過就是在鬼扯


呵呵 請問怎麼推論我沒有買過屋,沒有換過屋? 又跟原討論有何關係?

看來要開始無窮迴圈了....

Johnny_depp wrote:
呵呵 請問怎麼推...(恕刪)


你可以自己說明..你只對嘴炮有興趣不代別人要陪你嘴炮.
大前題先講好了再繼續,我沒興趣陪一個連討論這個問題的
資格都不見得有的人浪費時間.

xieb wrote:
你可以自己說明..你只對嘴炮有興趣不代別人要陪你嘴炮.
大前題先講好了再繼續,我沒興趣陪一個連討論這個問題的
資格都不見得有的人浪費時間.


呵呵! 變成資格認定啦? 不用賠我嘴砲啊,您只要不回應就好啦

此討論哪有什麼大前提? 而且這大前提還是您不知怎麼推論出我有沒有買過房,就逕自設訂

而且我也沒看出回答有沒有買過房跟前面我所說的有任何影響

因上面您直接設定了有買過房換過屋的一定會認同您的看法,這就是錯誤的命題,邏輯謬誤啊.....

台灣的打房一直對付的都是消費者為何不對建商下手??
學學新加坡?
新加坡政府對滯銷房產開罰,若建商無法在完工兩年內出售所有戶數,會依照房屋售價高低,按比例課徵罰金,若房屋持續未能脫手,罰金金額將逐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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