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wardwa wrote:
看了那麼多回應,只...(恕刪)


就她而言,

我覺得這是她的權利,

是公平原則下的法律,

是應該爭取的!
告什麼告啦,上面那些是在教壞小孩啊,
為了遺產在告家人,我實在是...,
更何況也沒多少,自己賺幾年就有啦
romario

完美淚人 wrote:
小妹從小媽就過世了...(恕刪)


為什麼不爭取?

依法這本來就是你的應繼分,

你不提人家當你沒有,

人家不怕撕破臉,你為什麼要在意?


會照顧長輩的,不見得都是遺產分得多的,也不一定都是兒子,很多隨侍在側貼心照顧的是女兒。
不過,依我多次在醫院照顧家人的經驗,現在照顧長輩的都是看護,看護的錢做兒女的平均分攤。
話說,現在台灣大部分的家庭只生一個,不是獨生子就是獨生女,重男輕女的觀念都淡化了。(鄉下我不知道)

很多人口中的傳統就是:
說到利益,妳將來是要嫁出去的,不能分產。
講到責任,妳為人子女,不需盡孝嗎?要一起分攤(排班/分攤金錢)。
父母在世時,大家是兄弟姐妹;父母過世後,大家是親戚。

妳家庭是哪一種情況,我想妳心中有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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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246 wrote:
如果你的想法是這樣...(恕刪)


你誤會我意思,我是支持她找律師,只是1千萬又不多,分一半才5百萬,有骨氣自己賺,當然我也認為她哥有骨氣就不要都留給爺爺奶奶,這樣最沒話說了,問題是文章都是她一人的說法,我認為話都是她在說,尤其台灣女人很多說話都是避重就輕,就說她自己好的地方,她講講大家還這麼就相信了,結果沒辦法說話替自己辯解的一方不是很吃虧嗎?
我找到了,就是看了這本書"僕人:修道院的領導啟示錄
The Servant: A Simple Story About the True Essence of Leadership"
深深覺得,看一件事一定要有兩造說法,絕不能犯了,只能一方發聲,而忽略另一方不能發聲的錯.
Big-lp wrote:
說是這樣說啦 但是...(恕刪)

樓主真的會接手照顧?
(持保留態度
最近也在辦理遺產繼承,其中需要繳交繼承人印鑑證明和戶籍謄本。

這二份都需要本人親自辦理,如果你確認沒有辦理。

地政事務所根本不會讓你哥辦理繼承

除非你爸爸沒有遺產。

完美淚人 wrote:
小妹從小媽就過世了...(恕刪)


最近家裏也有類似的事,我只能說現在都什麼時代了,妳不爭取也不會獲得比較好的家人對待!! 請用力爭取屬於自己的東西!!

nova317 wrote:
放屁,如果老一輩怎...(恕刪)


那我們爸這邊家族還不錯.....平時大姑小姑都滿照顧爺奶.....爺爺過世盡量兄弟出錢姊妹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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