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拆百姓家,郝龍斌捅了一個大蜂窩

poppo6656 wrote:
台灣人真是理忙又濫情...(恕刪)


為何郭元益大樓及其他兩間透天就沒有被建商吃掉?
因為加進去就沒辦理達到%80同意門檻

市府拖3年給王家時間~王家一開始就說不想加入都更
你市府配合建商把人家圈進去.還說等3年
不把王圈進去都更一樣可進行.大樓早蓋好

台灣人我認了
理忙又濫情留給大大

再說當初王已說明不加入都更
為什麼市府只聽建商的
要王一定要加入都更
難到建商說話市府聽的懂
王家說的是鬼話嗎

不把王圈入
都更一樣可行
建商一樣賺錢
好可怕,自己的土地、建築物,還可以這樣被吃掉?伸張抗議,還被反被說危害到吃人的家人安全問題??真的好好笑喔

omfr wrote:
以下引自中時 任何涉...(恕刪)


談都更,無須長篇大論,人民在乎的,不外乎想更新不要被坑,不想更新也該被尊重。最悲哀的是,把都更的鑰匙交給建商,讓住戶淪為刀俎魚肉,還一味將「依法行政」掛嘴邊,這樣的政府首長未免也太好幹了。

在一個比較現代的國家中。本來就是依法行事。沒依法行事,不就是皇帝嗎??

對呀。都更條例不好,是立法院或是制定法律單位的問題。

行政首長本來就是該依法拆遷。
難道行政首長可用一己之私,下令不准拆嗎??

王家也上法院申訴了,他們也早就知道敗訴了。也早就知道會被拆了。不是臨時要去拆她們家的。
在一個依法行政的國家中,只能說王家對法令不熟

問題不在好市長。如果他有政商勾結,誰可以提出證據嗎?
法院的判決書來就是要拆。請問市長如何不拆??那就是循私了。

所以以後每個審都更案的官員,都要一家一家去探訪嗎??錄音存證該戶要都更還是不都更??
請立法院修法吧。
我再回應一下223 樓,王家第一錯就是根本從頭到尾當鴕鳥,審議過了無法挽回了才打官司,所以一路輸到底!
第二,我說了,審議也不一定就會被排除,當然這點是可以討論,問題是你審議時不照規定來用書面提出正式異議,建商一切都照規矩申請時,在沒有足夠理由情況下,審議為何要主動幫你排除在都更外?你說的也是市府"有可能"幫王家在以後無建築線的情況下若要改建時幫你解套,"有可能"代表"一定"嗎?若日後王家無法改建,會不會又要誰負責任?
第三,還是老話一句,自己權益要自己爭取,我不是不同情王家,但不是王家自己都沒錯,都是萬惡都更法條,貪婪建商,與幫凶市府的錯!事情一件歸一件,一碼歸一碼,這世上比這事不公平的多太多了,舉個例,為了開路做公園而被徵收的不是更衰?!王家還能拿到近億元市值的房產,為了公共工程被徵收的拿到了什麼??!!
請問231樓,為何你不講另兩棟透天?排除郭大樓,把另兩棟透天加進去也是90%不是?為何建商不吃?你可以解釋一下嗎?

poppo6656 wrote:
我再回應一下223 ...若日後王家無法改建,會不會又要誰負責任?
(恕刪)




這您多心了!請王家簽切結若日後不能改建自行負責!結束!

9成一樣繼續都更不就好了

強拆就強拆哪來那麼多理由

scott9282001 wrote:
在一個比較現代的國家中。本來就是依法行事。沒依法行事,不就是皇帝嗎??...(恕刪)

北市府積欠健保費 2007 年就敗訴定讞, 怎麼沒依法行事?
poppo6656 wrote:
請問231樓,為何你...請問231樓,為何你不講另兩棟透天?排除郭大樓,把另兩棟透天加進去也是90%不是?為何建商不吃?你可以解釋一下嗎?(恕刪)


郭是好惹的角色嗎?柿子不是都挑軟的

因為郭覺得我透天的..不用繳管理費又是自己店面...我房子外觀又新新的

我幹嘛去分個樓上幾層...本來就是郭的博物館...被都更後又有管委會

再被x姦一次嗎?


如果今天是公共工程就不會這樣了

問題不是

地是給建商

愛在曖昧不明時最美 wrote:
只了解事情後半段的才...(恕刪)



看樣子這位仁兄也不太懂

雖說有懶人包,但內容也講的不太清楚
有興趣的人請去看看都更的書吧
sorry,我講的是另兩棟透天,你卻一直講郭,還是沒回答問題!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3)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