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taipei wrote:
我們要求的只是債權契約的變革,別再拿虛幻不實的內容來呼嚨消費者,
我主張的是,實際公布建案所有各項公設的面積與算法。
用虛幻不實的 "假掰實坪制",才是呼巄消費者。
omniyeh wrote:
我主張的是,實際公布建案所有各項公設的面積與算法。
用虛幻不實的 "假掰實坪制",才是呼巄消費者。
chrisabbie wrote:
想請問您覺得現在的公設計價以及所謂的假掰實坪制
哪一個比較能反映(接近)實際的狀況呢?
chrisabbie wrote:
處在全世界最高的公設比的社會中,卻沒有能夠快速計算市面上林林總總物件粗估價值的方式
說來不可笑嗎?
chrisabbie wrote:
改變本來就不可能一步到位,但現在看起來是既得利益者根本完全呈現排斥的狀態
是害怕改變後沒有模擬兩可的餘地
實際公布建案所有各項公設的面積與算法也許是最快最可行的方式
但您自己覺得實行的可能性高嗎?
lawtaipei wrote:
沒錯,公設當然可以轉嫁給消費者,
lawtaipei wrote:
我們要求的只是債權契約的變革,別再拿虛幻不實的內容來呼嚨消費者,
消費者要求的是我買的實坪到底有多少,
lawtaipei wrote:
如果有消費者願意接受建商提供的高CP值公設,
當然就會買單。
而不要像現在這樣,分母(坪數)虛胖。
omniyeh wrote:
分離計價技術上可行性比不簽約與不登記公設的 "真實坪制" 要高多了
chrisabbie wrote:
重點只是要跟你討論這句
https://www.google.com/amp/s/www.cna.com.tw/amp/news/firstnews/202103290088.aspx
這是有討論空間而且正在改變中的
再說一次,改變是不可能一次到位的
把你不能認同的事情當做耍猴戲說實在的真的很可悲....
194319431943 wrote:
蠻意外這棟樓這麼高 ...(恕刪)
194319431943 wrote:
實用19坪的房 , 1坪45萬含公設 , 廣告文宣上不能寫30坪的房 , 1坪30萬 . 這樣也很難 ? 這樣又擋到財路 ? 這樣也有一堆帳號要反對 ?
194319431943 wrote:
也就是說,實坪制會讓房地產業者難賺錢?所以才要努力反對實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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