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k University wrote:
小弟跟樓主有些共同點─已婚,住父母家。
跟老婆都只是私人企業的員工,收入都不高,兩人加起來(42K+33K)收入還比不上樓主一人薪水。
不過我們跟樓主最大不同是,工作存的錢幾乎全部都拿去買房子(北市破公寓,離捷運站步行10分內)
08年2月買了第1間A公寓 16坪 350萬 自備150 貸款200
09年3月買了第2間B公寓 22坪 700萬 自備350 貸款350
確實了不起!

自備款350萬兩人薪水不吃不喝需要4年,您隔年就可以備妥,可以分享一下是如何辦到的嗎?這才是我最佩服您的地方...

























































































